利辛县财政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财政局 >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3XP/202503-0002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5 发布日期: 2025-03-25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3XP/202503-0002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5
发布日期: 2025-03-25
利辛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17:58 信息来源:利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财政局认真贯彻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不断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过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主动听取汇报,及时处理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关键少数”的作用,切实增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部门规范性文件禁止设定行政许可,不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2024年,财政局没有新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前仅有的行政许可事项有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事项和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事项。二是做好文件制定和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更新和公开本级政府性基金目录和收费目录。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依法清理并在局网站公布本级收费目录清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并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3.增强财政公共服务职责。法治建设工作经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依法科学。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理。按照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编制财政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等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必须由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二是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中的作用,我局继续聘请文洲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在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投诉、签订合同协议、行政复议等工作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地范防了法律风险。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按照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要求,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工作。二是完善取消下放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向社会公开外,还通过培训、印发文件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内部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检查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加快实现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责任事项依据,实现权责一致,明确法定职责,加强权力实施过程监管。是制定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切实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面推进“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
 (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对执法主体进行清理,确保执法主体合法。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台帐,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在全开展“小金库”检查、财政专项资金库款专项检查、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促进财政资金管理和安全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本局行政复议机构的能力建设,畅通渠道,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我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解决申请人合理合法诉求,提高复议公信力。 
  ()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提高财政干部整体素质。
  开展廉政教育,加强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组织领导干部学法。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财政建设为主线,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财政干部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每季度定期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紧密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开展培训举办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班和财政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学员们充分认识提高财政改革的重要性,开拓了财政干部的视野,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为积极推进我市财政改革工作打下了基础。
  )接受监督,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负总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本局各科室、单位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相关财政工作。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