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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旧城好多宝贰元连锁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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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旧城好多宝贰元连锁超市涉嫌销售未标注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厂名、产品规格以及水效标识的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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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称在2024年10月底在阿里巴巴平台购进5个花洒,进价6元/个,售价8元/个,销售出1个。2024年12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有花洒4个,该花洒未标注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厂名、产品规格以及水效标识,被执法人员依法查获。截止查获之日,上述花洒货值金额共计40元,违法所得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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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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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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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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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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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监处罚〔2024〕17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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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相关银行或者通过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pay.ahzwfw.gov.cn)缴清上述款项。逾期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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