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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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1-0013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日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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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日期: 2025-01-16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1-16 14:38 信息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月15日

 

截至12月23日,我县PM2.5浓度39μg/m3,PM10浓度67μg/m3,空气质量优良率74%。同比2023年,PM2.5上升2.4%,PM10下降1.5%,优良率上升2%。重污染天数为1天,同比改善5天。1-11月份,西淝河、茨淮新河4个国考断面,阚疃永幸河1个省考断面,望疃芡河1个市考断面,达标率、优良率均达到100%。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0月25日,县生态环境分局被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表彰全省打击危险废物犯罪、打击自动监控弄虚作假先进集体(全省4个)。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实施“网格化”管理,1-12月份,城区及周边共排查交办大气污染问题1360件次。其中,建筑施工扬尘问题486件次;焚烧垃圾荒草工业废弃物309件次;露天烧烤餐饮油烟问题182件次;黑烟机动车62件次;燃放烟花爆竹154件次;省控监测站周边大型柴油货车违规停放137辆次;其他污染问题合计30件次。办理涉气企业处罚案件50件(其中涉建筑工地扬尘案件10件,涉VOCs企业10件,涉加油站问题14件,砖瓦窑厂企业7件,其他大气问题9件)、餐饮油烟问题4件、燃放烟花爆竹问题64件、黑烟车问题12件(督促维保96辆次)。每月召开“1+9+N”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由2023年的122家增至193家。制定了《利辛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定了《利辛县砖瓦窑厂自愿申请退出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按照土地复垦“增减挂”标准拆除复垦,全县18家砖瓦窑厂目前已拆除2家。制定了《利辛县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淘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每台1-2万元的标准,实行淘汰奖补,全县排查65台生物质锅炉,目前已淘汰64台。全县排查39台天然气锅炉,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了《2024年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职责清单》,进一步压实职能单位、属地乡镇责任。经梳理12345热线,我县一至十一月份共计查处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扬尘污染问题合计2300件,均已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已按职责交办到相关职能部门,现阶段处于验收工作中。

(二)强化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农村黑臭水体918条(累计完成省级验收395条)。今年对清单内剩余523条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治理,截止到目前仅剩2条农村黑臭水体未完成(芦沟小学路西水塘已开工,预计2025年1月份完工;蒋疃集北头南北沟因涉及工程量较大,正在谋划项目)。按照年度序时进度,2024年省市下达我县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23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已全部完成,待验收开展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共排查问题21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县共排查上报西淝河、茨淮新河、永幸河入河排污口共26个,需规范整治4个,依法取缔2个。目前,我县已完成年度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整治率70%,其中规范整治2个,依法取缔2个)。按照《亳州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问题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交由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结合问题实际,制定“一站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委托第三方对常住人口少、收水量较低、运行效率低下的16个村站开展设施有序退出可行性论证,在满足替代方案条件后,经县政府同意,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后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一住两公”地块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逐步完善部门联动机构,防范违规开发利用。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19个建设项目地块(均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共移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地块5个,待移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地块14个。经梳理,2019年以来重点建设用地尚有49个地块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督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开展土壤调查工作。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地块,确保安全利用,特别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如果不能确保安全就坚决不用。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按季度开展涉危险废物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危废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覆盖。督促产废单位依法通过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流程追踪。我县115家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均完成固废系统注册备案及申报工作。对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36家工业企业产废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情况考核评估,评估达标率100%,对发现的涉危废企业环境问题立案处罚2家。

)打好生态安全保卫战。一是省市下发2024年度上半年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重点点位4个、一般点位45个、参考性点位385个,经实地核查,未发现违法新增、面积扩大行为。二是2023年12月省湿地专项督察反馈我县湿地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4个。三是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组织开展了全县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县38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和2家放射源使用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全部完成了《2023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写及系统上报工作,并进行了逐一审核。组织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人员集中进行了《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许可》《辐射安全自行监测》等专业培训和辐射从业人员辐射安全知识考核。组织全县放射源使用单位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开展了辐射安全系统信息维护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重新申领等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县辐射安全检查,对全县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2024年度,我县无辐射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围绕“大练兵”主题,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的练兵理念,坚持重典治乱,铁拳治污,环境执法全覆盖等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截止目前,共立案行政处罚案件10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92件,罚款280余万元;办理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6件(移送拘留案件3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3件)。二是结合市局开展的建筑工地和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共查处建筑工地10家,罚款20万元,查处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0家,罚款16余万元。开展加油站专项执法监测行动,共查处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不正常使用案件14件,罚款28万元。结合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开展砖瓦窑厂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查处砖瓦窑厂企业7家,罚款60余万元,刑事移送公安机关1件。三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按时按量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2024年以来共出动280余人次开展抽查工作,已完成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发现问题57个,重点查处了一批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渗坑排污,养殖场粪污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四是强化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环境应急工作,2024年以来重点检查涉危废企业的危废管理和涉粉尘企业的防爆管理以及垃圾填埋场和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风险隐患,共排查企业112家,共发现问题(点位)41处,主要涉及危险废物处置手续、台账不完整、危废贮存场所防护设施部分破损、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危险废物贮藏不规范,部分企业未开展应急演练等。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我局均要求企业制定专项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期限,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是2023年7月至2024年11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50件信访,涉及环境问题31个。目前,已上报办结19件16个问题,阶段性办结1件1个问题,合计完成整改20件17个问题。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问题35个。其中,2024年6月底前需完成整改的问题有7个,9月底前需完成整改的问题1个,12月底前需完成整改的15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25年6月底前需完成整改的2个;2025年底前需完成整改9个;立行立该、长期坚持的1个,正在积极推进整改。2024年第二季长江(安徽)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2个,均于2025年3月底,完成整改并销号。二是对2017年以来,中央、省级交办反馈433个问题开展“回头看”,新发现问题52个,已完成整改51个。市帮扶排查工业园区企业问题198个,已完成整改189个。市帮扶排查畜禽养殖场500家,已完成整改479家。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发现问题211个,已完成整改51个。2020年至今,排查整改“散乱污”企业72,均已完成整改

)积极谋划推进项目建设围绕西淝河、茨淮新河引江济淮、引淮济亳“清水廊道”,积极谋划水污染治理项目。2022年以来,我县谋划实施了西淝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西淝河支流河口湿地、中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等5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成功争取中央项目资金1.9735亿元。今年谋划了西淝河南段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资金规模6300万元已完成可研编制上报。谋划了西淝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EOD项目,资金规模15亿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编制,正在申报入库。

(八)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坚持环境保护和服务发展两手抓。一是今年以来共计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28个,做到了从污染源头把关,杜绝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两高”及不符合相关环保政策的项目落户利辛。二是从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系统首次申请、重新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共计为136企业,其中重点管理排污企业47家、简化管理排污企业89家、登记管理类项目排污许可证446份。对不符合核发要求的项目,督促整改(配合市局审批科注销/吊销重点及简化管理排污许可项目9家、撤销6家)三是制定了《规模肉牛养殖场(场床一体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促进肉牛养殖“秸秆变肉”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四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指导企业完善环保措施,切实维护企业权益。将污染治理水平高、环境信用记录好的24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差异化管理。积极开展执法帮扶活动,共检查帮扶企业200余家次,针对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因类施策,指导帮扶企业整改。依法实行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依法免罚,办理免罚案件1件。五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信访问题清单,针对重点信访、多次信访问题开展专项核查,共核查2023年重复信访问题125件,发现出现反弹问题5件,已逐一督促整改,按时销号。2024年以来,受理12369环保热线70件,12345市长热线651件,受理率100%,办结率99%。

切实做好环境监测各项工作一是积极提升监测能力,实施资质扩项。9月份已通过12人2类24项目135项次上岗证考核,12月21日已通过2类15个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扩项现场评审。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1.完成市53条河流专项监测中涉及我县的11个断面第1、3、4季度共3次5项指标监测任务、第2季度共1次24项指标监测任务,3处乡镇千吨万人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第1~4季度共4次28项指标监测;2.完成了对全县2个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河流断面(马店、张村王桥)第1~4季度共4次24项指标监测、2个农村污染控制断面(早阳沟西潘楼、老母猪港王营桥)第1~4季度共4次6项指标监测;3.完成了第1~3季度江集镇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监测数据日均值上报;4.积极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对全县7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站)出水水质开展了1次4项指标监测、1次2项指标监测。5.开展黑臭水体监测。4至5月份完成40个黑臭水体水质监测,7至8月份完成169个20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9月份完成395个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6.为确保我县国控断面水质达标,对全县境内4个国控断面及周边支流开展了71批次的水质监测工作。7.按时完成1-11月降尘监测采送样工作。8.按照要求,通过平台对全县135家已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指导企业填报公开自行监测信息等。

(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搞好环境宣传,积极开展各类生态环境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5.22”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纪念日,张贴“节能减排、绿色生活”等各类宣传画,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二是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对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座谈,培训,走进乡镇工业园等方式,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6次,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开展生态满意度宣传力度,在媒体积极投放环境公益宣传片,向广大民众公布当前的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状况、绿色生产生活等。使广大民众支持生态环境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十一)中央资金执行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一是中央资金落实情况:1.西淝河(利辛段)流域农村环境综合项目合计上级来款1890万元,一期项目中标价1638万元,项目已完工,正在审计,已拨付工程资金1391.64万元。二期项目中标价1260.703万元,已从中央资金中拨付工程资金378.21万元,已从乡镇衔接资金中拨付工程资金117.29万元。2.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试点项目上级来款7335万元,已从中央资金中支付工程预付款3101.64万元,已从乡镇衔接资金中拨付工程资金1878万元,工程正在持续建设中。二是固定资产投资情况:1.西淝河利辛段支流河口湿地建设一期项目计划投资4017万元,已完成3000万元;2.利辛县生活垃圾填埋项目计划投资8966万元,已完成1200万元;西淝河利辛段流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计划投资2084万元,已完成1100万元;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试点项目计划投资7335万元,已完成7594.64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短板差距

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秸秆禁烧、禁燃禁放、扬尘污染、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机动车超标排放、工业企业VOC、臭氧等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薄弱,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压力较大,国控断面单月时有超标,西淝河“清水廊道”水生态环境管控难度较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易反弹,“散乱污”企业隐蔽性强、易发多发。宣传氛围不浓,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民参与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大气环境指标虽有改善,但目前仍处于全省倒数第10名。PM2.5浓度乡镇差于城区比较明显。二是西淝河国考断面还不能稳定达标。1-11月份,西淝河亳州市(展沟)断面单月出现3次超标;西淝河阜阳市(汝集)断面单月出现1次超标;西淝河利辛(马店孜)断面单月出现3次超标。三是畜禽养殖粪污工业化处置不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置协议有的已签到阜阳、太和、蚌埠等地。四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问题突出。多数乡镇污水处理厂、村级污水处理站由于建设时间较早,设施老化破损、处理工艺落后,急需提标改造。五是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居高不下。1-11月份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噪声扰民“三整治一保障”市长热线投诉3931件,同比上升28.6%。完成下降20%的目标难以实现。六是危险废物管理基础薄弱,产废企业数量多、产废量小、分布面积广,规范化管理有一定难度。部分固体废物无序收集、利用、处置等环境问题时有发生,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打击力度仍需加强。不明固体废物监管难度大,有资质单位危险废物鉴定费用高,危险废物鉴别难度大。七是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存在差距。人民群众一方面要求更好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主体意识不强;个别企业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环保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导致信访投诉增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不牢,有整改不彻底和反弹现象;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入库不多,获得中央、省项目资金支持有限环委会部分成员单位环保精力意识不强,未能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个别基层环保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及明年工作谋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城市细微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9.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占比71%以上。西淝河、茨淮新河4个国控断面达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支流水质稳中向好,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积极迎接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和省、市下达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目标任务。重点工作:

(一)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秋季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持续治理餐饮油烟、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实现退出全省后10名目标。

(二)持续做好地表水污染防治。精准实施“一河一断一策”,开展区域连片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实现国控断面稳定达标,“清水廊道”水质优良。

(三)积极谋划污染防治项目。谋划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EOD项目,资金规模15亿元,已请省环科院专家预审,争取尽快评审上报。同时,正积极谋划西淝河美丽河湖建设等项目,争取中央资金。

(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市交办、警示片披露等问题,加强督查帮扶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同时加强问题排查“回头看”

(五)切实加强全体环保干部职工政治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充实环境监测、执法仪器设备,提高监管水平。继续做好环境宣传教育、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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