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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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495X8/202501-00054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公众、部门】关于修订《利辛县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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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公众、部门】关于修订《利辛县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1-03
【面向公众、部门】关于修订《利辛县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函
发布时间:2025-01-03 16:25 信息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利政秘〔2024〕181号)要求,利辛经开区管委会结合上级精神,对《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修订,现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因情况紧急,需合理高效的工作方案规范管理,根据《重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情况缩短时间的,公开征求意见时予以说明,公示时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0日,《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电子文件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网址:https://www.lixin.gov.cn/)

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意见建议可通过利辛县政府门户网站征集渠道参与或发送电子邮件提交。

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利辛县世纪大道与诚信路交叉口安徽利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编:236700。

电子邮箱。ahlxjkq@163.com。

联系电话。联系人:代朝标,0558-8803966。

网络方式: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xin.gov.cn/)“互动交流”栏目点击“调查征集”,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安徽利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关于《利辛县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说明

一、文件背景

为有效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提高亩均效益,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文件内容


(一)闲置工业用地。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工业用地:

1.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满1年未开工建设的工业用地。2.已开工建设但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中止建设连续满1年的工业用地。

(二)低效工业用地。低效工业用地是指权属清晰无争议、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与建设的存量工业用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低效工业用地:1.未按约定建设。开工建设面积超过应开发建设总面积1/3或者已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25%,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投资协议约定的建设工期内未完成全部开发建设的工业用地。2.已停工停产。建成后超过1年未正式投产的,或虽已投产但连续停产满1年的工业用地企业。3.效能低下。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退二进三”的工业用地;宗地范围内连片空闲地大于20亩的工业用地;经“亩均效益”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等认定为低效的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工业用地。4.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建设用地。5.根据国家、省规定,以及市认定的其他低效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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