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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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662935198D/202501-00005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4 发布日期: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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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4
发布日期: 2025-01-14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01-14 08:53 信息来源: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破坏市容环境,损害身体健康,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整体危害很大。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现向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在禁放区域,任何时间坚决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督促家人共同落实禁燃行动;在限放区域,做好表率,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遵规守法。 二、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积极向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禁燃规定,争当志愿者,协助属地开展禁燃宣传,共同营造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争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以群众监督员的身份自觉主动对周边区域和周边环境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在禁放区内有违规销售、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监督、积极劝导,及时拨打12345或110举报,形成全社会禁燃禁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少放一挂鞭,空气更新鲜!文明城市,健康你我!禁燃禁放,关乎大家!远离烟花爆竹,摈弃生活陋习,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守住健康的红线,呵护蓝天的底线。“党员就是旗帜,干部就是标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让我们以实际行动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温馨亮丽、和谐美好亳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亳州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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