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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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98F/202409-0002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大李集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大李发〔2024〕29号
发文日期: 2024-09-25 发布日期: 2024-09-25
咨询机构: 利辛县大李集镇 咨询电话: 0558-891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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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大李集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大李发〔2024〕29号
发文日期: 2024-09-25
发布日期: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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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李集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25 13:39 信息来源: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李发〔2024〕29号

 

 

大李集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大李集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利环委2024〕1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源头管控、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采取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攻坚相结合的模式,坚持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坚决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

二、工作目标

在全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包括药材、果蔬秸秆、荒草、落叶等)、生活垃圾等各类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秋收(925日至1031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秋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督查监管,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实现全年零火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任靖书记、王少镇长为组长的大李集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抽调人员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禁烧期间,分区域开展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指导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充分利用横幅、广播、宣传车,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宣传秋季秸秆禁烧的好处及焚烧秸秆的危害及违法行为。发现有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造成林业毁坏者,严厉处罚,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实施精准摸底。各村(社区)机械配置必须确保每300亩1台收割机,每千亩2台旋耕机,打捆的村每2000亩原则上配备大型打捆机1台、装卸机1台,运输机4台,以上器械务必在10月1日前配备到位,收割、打捆、清运确保在11月6日前全面结束。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精神病(智障)户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调查、掌握群众红白喜事时间,做到每一件红白喜事都有专人监管、现场管控,在秋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五离”(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一集中(把秸秆集中到堆放点)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灭火。引导群众坚持适期抢收、适时整地、科学播种。秸秆集中堆放(场)点应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彻底消除焚烧隐患。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防破坏”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放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深化农机托管,推进综合农事托管。继续开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秸秆离田、机械化植保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一体化作业。 

(四)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镇、村、组三级联动”的原则,坚持以村为主,发挥网格包保作用,各村对辖区内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科学制定边界明晰的责任网格,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采取”(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办法挂图作战,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

1、视野范围内原则上每400亩左右设置1个网格值守点,每个网格值守点配备2名看管员(要求看管员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另外明确1名村干部作为包保责任人(9月26日上报),所有网格人员要统一佩戴禁烧值守袖章(镇政府统一制作)。各村要自行配备禁烧设备,每个网格值守点架设一个简易防晒棚,配备1辆自制电瓶水车,不少于2把扫把、铁锨、水桶、灭火器等灭火设施,网格人员人手一把灯具,以上人员、设施要在10月1日前配备到位,镇纪委将于10月1日开始督查。网格人员盯收割机收割,引导群众连片收割,盯打捆机对秸秆打捆及时清运离田。

2、每村要成立不少于10人组成的应急小分队,专门负责全村各地块的巡逻救险,同时耕地面积在5000亩以下的村要配备2台水车、2台旋耕机,耕地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村要配备3台水车、3台旋耕机,(停在村室)以备随时调用应急。

3、镇政府调配2辆消防水车,每个消防水车配备4人(含驾驶员),以马胡路为界,东西两侧各停放一辆,全天候满水待命;派出所抽调10名干警,2辆警车,分为东西两片负责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里见警灯。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纵火的,要从严从快打击到位。

()落实以地定责。秋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参与秋季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现象,要及时拍照、拍视屏,留存记录。派出所、环保部门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强化资金保障。依据当季农作物种植卫星遥感监测面积和实际离田面积核算秸秆离田率。此项工作经费先行拨付 5 /亩作为启动经费,用于秸秆清运、购买网格值守点设施、禁烧人员伙食费等。

(七)对镇际周边。由村优先旋耕不低于100米的隔离带,以确保我镇边界安全。

(八)堆场管理

1、按照县有关部门要求标准设置围栏、隔离带、看守房、监控、水源、灭火器、喷泵等设施,固定全天候看守人员,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一个问题,扣罚500元,秸秆因管理不善出现着火现象扣罚5000元,(扣罚资金从押金中扣除);

2、每个秸秆堆场企业于9月28日前向镇财政账户缴纳保证金5万元,逾期不交禁止在我镇范围内作业。

    四、物资保障

村级物资自行配备

1、每个网格配备扫把2把,铁锨2把,手灯2个,灭火器1个,帐篷一顶。

2、村级应急队配备扫把5把,铁锨5把,耕地面积在5000亩以下的村要配备应急水车2台、应急旋耕机2台,耕地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村要配备应急水车3台、应急旋耕机3台(停在村室)。

3、每村配备宣传车2辆,要求配备车载喇叭,自行下载禁烧宣传音频,每天宣传不得低于10个小时。

镇级物资配备:

1、防火员袖章750个,网格阵地牌子135个、帐篷宣传横幅130个,宣传车牌子28个,督查车牌子20个、灭火器20个、扫把20把、铁锨20把。

2、条幅100个(每村5幅70幅+集镇30幅,主要道路沿线).

五、督查指导

全镇组成5个督查组、3个片区应急工作组,镇党委书记任靖、镇长王少负责全镇范围内禁烧工作的总督查、人大主席武彬、分管负责人沈继虎分别负责东西两个片区交叉轮流督察,镇纪委书记徐彬专项督查全镇范围内禁烧人员在岗情况及各项禁烧措施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不能在岗在位、工作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出现焚烧现象的,要坚决实行问责,严格追究责任。

六、奖惩兑现

秋季秸秆禁烧网格点和秸秆堆场无人值守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次扣除村禁烧工作经费200元;未按要求配备扫把、铁锨的,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次扣除100元;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的,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次扣200元;未按要求配备自制电动水车、水桶的,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次扣300元;各村(社区)应组织人员按照“五离”要求及时清理秸秆,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处大于3平方米秸秆堆积未及时清理的,扣200元。(可以连续扣除),秋季秸秆禁烧结束后镇组织人员对秸秆清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村扣住工作经费5000元。

在禁烧重点时间段,保洁公司加强对保洁员的教育和监管,严禁焚烧垃圾,如发现1处焚烧行为,处罚保洁公司5000元;

被省、市、县、高塔视频、督查巡查通报认定火点的,对出现第一把火的,对村书记、村包点干部给予停职停薪处理,扣除村级工作经费5000元;被省、市、县、高塔视频、督查巡查通报认定火点的,对于非第一把火的,扣除村级工作经费2000元;对连续出现火点、火点最多的,给予村书记、村包点干部就地免职1处火点扣除村级工作经费5000元,并依据《利辛县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利辛县大李集镇委员会

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1. 大李集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大李集镇级干部包保秋季秸秆禁烧网格一览表

3.大李集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名单

4.大李集镇巡查应急组工作辖区及人员名单

5.大李集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门职责

 

 

 

 

 

 

 

 

 

 

 

 

 

 

 

 

 

 

 

 

 

附件1

 

大李集镇2024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任  靖  镇党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武  彬  镇人大主席

陆  硕  镇党委副书记

沈继虎  镇党委副书记、镇武装部长

徐  彬  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县监委派

出大李集镇监察室主任

谢卫兰  镇党委委员

何    镇党委委员

孙鹏举  镇党委委员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侯向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司法所长

李孝政  副镇长

   副镇长

        武青松  副镇长

齐素锦  镇人大副主席

 员:李正 李少山、马效臣、姜之安、魏良平、时伟、解亚龙、解子虎、王伦、纪祥、朱小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继虎任办公室主任,马效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少山、马效臣、李正、朱小东、王伦、张永奇、吴翔、王鑫、徐驰、李化合任办公室成员。

 

 

附件3:

大李集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督查组名单

总督察组:       钱天翔

    周建军

纪检督察组:       

片区督察组:     解亚龙

片区督察组:沈继虎     

秸秆堆场消防安全督察组:何振 朱小东 纪多勇

农技调配播种督察组:李少山    

火点核查组:马效臣  

 

 

 

 

 

 

 

 

附件4:

大李集镇巡查应急组工作辖区及人员名单

 

第一组:高集、高大、齐寨、常青

组长:王   成员:吴 翔、齐素海

 

第二组:解楼、南街、李集、路杨、沈寨

组长:李化合  成员:魏 标、张晓龙、解亚峰

 

第三组:司郢、院寺、吴寨、叶园、永红

组长:  成员:沈晓军、顾成友

 

 

备注:每组自备一辆车,车上配备灭火器、大扫帚和铁锨。

 

 

 

 

 

 

 

 

 

附件5:

大李集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门职责

 

保站(负责人:马效臣)

1.牵头负责做好镇禁烧日常工作,协调开展督查、调度、通报、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做好卫星火点认定取证工作;

3.负责对接县禁烧督查组合县生态环保分局来镇督查。

农技农机部门(负责人:李少山)

1.负责摸清全镇农作物种植种类、面积及秸秆综合利用方式;

2.负责宣传机械化收割、农作物种植技术规程;

3.开展农作物收种和秸秆离(还)田综合利用技术培训指导;

4.负责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重点抓好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指导;

5.负责做好农作物收割、打捆(灭茬)和小麦播种机械统计、调配、农机服务、土壤深松、深翻、农事托管及秸秆综合利用示范还田等工作;

6.负责对接县农业农村局来镇督查。

纪委(负责人:徐彬)

1.负责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检查督查工作,对当日检查督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2.负责对秋季秸秆禁烧、离田、综合利用不力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利辛县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党政办(负责人:陆硕、李正

1、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做好气象预报预警;

2、做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后勤保障工作。

组织室(负责人:何振)

1.负责将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纳入对村考核内容;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落实对相关干部的组织处理措施。

宣传室(负责人:谢卫兰)、广播站(解子虎)

1.负责做好村村通广播维修、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

2.负责对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焚烧秸秆的行为及时进行曝光。

派出所(负责人:胡强)1.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过失引起火灾、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阻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负责开展镇辖区公路干线打场晒粮督查工作,禁止道路打场、晒粮,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保障公路畅通。

水利站(负责人:郑锐):负责禁止河沟渠塘荒滩烧荒及堆放倾倒秸秆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河道、沟渠水系的管理巡查工作,及时督促村(社区)清理清运河道沟渠的秸秆。

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负责人:沈继虎):1、负责禁止焚烧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2.负责协助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考核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人:解亚龙):负责树木防火宣传和禁止林地烧荒及焚烧林业垃圾管理工作,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何振):

1.按照县秸秆收储堆放场(点)标准,指导做好各村(社区)秸秆堆场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秸秆堆场标准完善设施设备,督察堆场人员值班值守,做好堆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工作; 

2.当发生大面积焚烧有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时,协调消防救援部门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财政所(负责人:姜之安)负责资金拨付、监管和审计监督,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进行依法处理。

畜牧站(负责人:王伦):负责做好小麦秸秆饲料化、青贮、黄贮饲料化的技术指导及秸秆饲料堆放点的安监、标准制定、数据统计上报等管理工作。

中心校(负责人:时伟):负责全县镇中小学秋季秸秆禁烧宣传工作,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小手拉大手”活动,倡议学生向家长宣传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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