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发改委 > 上级政策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733H/202405-00099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利辛县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8 发布日期: 2024-05-28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733H/202405-00099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利辛县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8
发布日期: 2024-05-28
利辛县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11:28 信息来源: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3〕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2024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小麦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3年9月26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