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函〔2021〕11号
关于公布《利辛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学校、县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 保学工作指南》等要求,制定我县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1. 监测对象为列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
2.秋季开学前,乡镇政府与义务教育学校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开学后两日内,义务教育学校对照学籍核对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返校学生第一时间联系确认,了解掌握原因。
4.开学后,对排查发现疑似失学辍学的,迅速启动劝返 复学程序,学校安排专人及时联系家长和学生,劝其到学校 就读;劝返无效的,学校向其发放劝返通知书,再次劝其及 时回校就读;对拒不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及时书面报告 县级教育局,县教育局通报所在乡镇政府,同时书面报告县 乡村振兴局,乡镇政府安排人员联系劝返,直至复学。
5.开学后两周内,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籍和实际在校生进行核对,建立无学籍人员、人在籍不在和籍在人不在名册, 转学的和人在籍不在的要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开学后一个月内,县教育局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残联,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残疾人信息进行比对,确定重点监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