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的通知
亳政办〔 2024 〕8 号
各县 、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
会 , 市直各有关单位:
《亳州市进 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 请抓好贯彻执行。《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特色做 法清单》随文印发 ,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推深做实我市特色做法,
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 亳州经验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2 月 14 日
亳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
为进 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切实提升市场
主体信心 , 推动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周六政企面对面解难题机制
结合“ 四下基层 ”活动 , 由市 、县(区)领导每周六上午与 企业面对面解难题。提前向社会公示,企业自愿报名参加,不筛 选、不回避、不阻拦。市 、县(区)领导面对面接待企业 , 听取 意见 、 了解诉求 , 能当场解决的及时解决 ; 短期内难以解决的 , 明确办理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 , 由属地录入“ 省为企服务平台 ” 跟踪办理; 必要时 , 由市、县(区)政府专题研究办理 ,对“说 不 ”情形的,实行提级办理。每月根据企业反映问题数量和类型 , 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问题或共性问题 , 由市 、县(区)领导带队
赴企业现场研究解决问题 ,及时推动“ 一类问题 ”解决。
二、建立周日项目要素会商协同办机制
原则上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在周日召集,采取会议和走进各 载体、开发园区、项目建设工地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项目要素 会商,研究解决省重点投资计划、省集中开工动员 、中央预算内 资金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民间投资等重大项目建设全生命 周期中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推动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再
优化,精简“ 拿地即开工项目 ”流程,推动实现更多项目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不动产权证 、图审合 格证“ 五证 ”齐发 。推行工业建设项目 一个标准、一套人马 、一 次办结的“ 三个 一 ”联合验收模式,切实提高一般工业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效率 ,推动工业建设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
三、建立“办不成事” 问题提级办理工作机制
通过“ 省为企服务平台 ”“周六政企面对面解难题 ”“周日项 目要素会商协同办 ”活动 、 民营企业家恳谈会 、“码上监督 ”平 台、联系包保走访等多种渠道收集企业诉求,按照企业属地、部 门职责实行双向交办。承办单位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首次交办问 题 1 日内与企业联系,3 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对交办 1 次规定期 限内未办结的发出“ 黄牌提醒 ”,对交办 2 次仍没有进展或跨部 门、跨层级、历史遗留等复杂问题,按照《亳州市涉企“ 办不成 事 ” 问题提级办理工作机制》, 由市营商环境办汇总后 , 由市长 或分管副市长牵头办理 , 确保涉企事项“ 见事建档、 闭环办理、
事毕销号、合理诉求百分百满意 ”。
四、建立健全“全程帮办代办”机制
在推行“7 ×24 小时不打烊随时办 ”服务的基础上 , 设立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专窗。组建专职帮办代办队伍,为企业 提供从项目准入、企业拿地 、规划建设、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 到投产的“ 一对 一 ”全流程、全覆盖无偿帮办代办服务 。项目全 生命周期服务完成后 ,由企业对项目帮办代办人员服务时效、一
次性办结率、服务态度等进行打分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帮办代
办人员考评的依据。
五、建立“有呼必应”机制
在全市范围内公布涉企服务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人、内设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服务事项和手机号码,方便企业 在遇到问题时第一 时间拨打咨询。各负责人对企业诉求实行首问 负责制,做到“ 有呼必应 ”、限时答复 。对答复或办理不满意的,
企业可直接向市营商环境办投诉。
六、设立融资服务窗口
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开设融资服务窗 口,专门收集解决企业 融资难题。前台提供政策解读、首贷咨询、业务登记、联系对接、 融资全流程跟踪反馈、投诉等服务,后台依托“ 亳州市综合金融 服务平台 ”等渠道,将企业融资需求推送至有关银行和市营商环 境办 , 银行在接到业务后 , 1 日内与企业联系 ,3 日内反馈办理 情况,实现前后台受理审批无缝衔接,切实提升融资效率和便利 度。企业对各类金融机构贷款不合理要求,可直接向窗 口投诉反 映,转交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亳州监管分局核实查处,结果及时向
企业反馈。
七、强化企业欠款清理
全面清理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 款。对欠账未还的失信部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限制相关资金 支持、取消相关评优评先资格并纳入营商环境绩效考评。严格落
实《政府投资条例》,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要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 设 。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机关 、事业单位 不得无预算 、超预算开展采购。严格执行预算 、预算调整方案, 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招商引资奖 补政策,经审核后,该兑现的按合同约定及时兑现 。开展招商引 资和奖补政策清查行动,不合理的要及时废止或优化,无预算资
金的激励政策予以取消。
八、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
推进执法体系规范化,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 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项制度 ”。推进执法活动清单 化,施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每年动态更 新公布行政处罚事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等清单。探索建立亳州
市执法检查综合管理系统 , 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
九、主动开展为企服务“六找一接”活动
开展为企服务“ 六找 一接 ”(找政策 、找市场 、找订单 、找 人才 、找员工、找资金、产销对接)活动 ,帮助企业精准进行要 素对接。抓好各类惠企政策落实,加大“ 免申即享”“ 即申即享 ” 力度 , 帮助企业“ 找政策 ”;借助“徽动全球 ”万企百团出海行 动 , 帮助本地进出口企业“ 找市场 ”;帮助中小企业利用直播电 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 ,引导企业开辟线上销售渠道,帮 助企业“找订单 ”;通过开展“‘亳’揽英才 智汇药都 ”招才引智
高校行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才招引、培养 、服务机制 ,帮助企业
“ 找人才 ”;通过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摸排 、校企对接“2+N ” 系列招聘等活动 , 帮助企业“ 找员工 ”;通过组织银行机构常态 化开展金融“ 五进 ”、银企对接等活动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 产品创新力度 , 帮助企业“ 找资金 ”;分行业常态化组织产销对
接会 , 帮助企业“ 产销对接 ”。
十、进一步营造为企优环境浓厚氛围
在市级媒体开设“优化营商环境 ”专栏,开展市直单位主要 负责人营商环境专题访谈,采访报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先 进典型 , 深入宣传解读各类惠企政策 ,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 滚动播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宣传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全社会营造“ 人人都重视营商环境 、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 ”的浓厚氛围。在全 市范围内开展损害营商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 畅通“ 码上监督 ”、 营商环境监督专线等举报渠道 , 全面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 索 ,做到有线索必追、有案必查 、违法违纪必究。对典型问题,
予以通报曝光。
附件: 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特色做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