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市域、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的批复》(国知发保字〔2024〕9号)通知,为充分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有效化解专利侵权矛盾纠纷,整体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完善行政裁决体制机制,全链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好更快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县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不断完善,行政裁决与调解、司法审判等的衔接协调更加顺畅,行政裁决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工作体系更加完备,行政裁决能力得到显著增强,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有效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作用充分彰显。
到2030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体制机制运行顺畅,行政裁决能力全面提升,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全部达标,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工作计划
(一)落实行政裁决各类法规要求。严格落实《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履行程序要求。按照省高院、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工作的实施办法》,办理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三)落实行政裁决公开制度。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行政裁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办理行政裁决案件的条件、程序、管辖、时限、救济途径以及需提交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样式等。推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口头审理等过程公开。对作出行政裁决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依法进行结果公开。公开信息应便于公众查询,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促进行政裁决工作公开透明。
(六)加强区域部门协同联动。发挥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行政裁决与维权援助、调解、司法审判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调解裁决结合、先裁决后调解、裁决诉讼对接机制,鼓励当事人申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提高行政调解法律效能。推进行政裁决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实现协作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二)依法履行行政裁决法定职责。强化行政裁决主责主业,明确行政裁决岗位,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安徽省专利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行政保护复议与应诉指引》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范围、管辖权限、时限要求等受理和审理案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裁决。
(四)畅通行政裁决案件受理渠道。公开案件受理范围和立案条件,简化立案手续,最大限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公开案件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行政裁决依据,大力宣传行政裁决优势特点。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专利侵权矛盾纠纷,努力将专利侵权纠纷化解在行政管理活动中。
(五)提升行政裁决办理质效。优化案件审理模式,对案情相对简单、争议较小的案件,按照便民原则,从速从快处理;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实行口头审理,发挥行政裁决便捷、高效优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理,协助查明技术事实,提供咨询意见,或委托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亳州分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
(七)加强行政裁决队伍建设。加快推进行政裁决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理论集训、以案代训、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等方式,运用案卷评析、模拟口审、参观观摩、会议研讨等途径,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人员队伍。探索通过建立技术调查官和专利执法专家库,推进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性。
(八)支持行政裁决改革创新。针对行政裁决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对行政裁决的创新做法总结、提炼和推广。依托“知识产权江淮在线”,探索以数字化支撑行政裁决业务,实现行政裁决在线提出、在线立案、在线审理、在线送达、动态监测、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实现业务流程贯通顺畅。
四、进度安排
(一)筹划准备阶段(2024年1月-4月)。根据省局、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
(二)试点启动阶段(2024年5月-6月)。召开专利行政裁决试点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培训会,就重点任务、推进计划、职责分工、组织领导等进行动员部署。加强法律法规和行政裁决受理渠道宣传,让专利权人充分了解行政裁决,增强通过行政裁决化解专利侵权纠纷的意愿。
(三)试点推进阶段(2024年7月-2025年7月)。进一步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宣传,优化案件审理模式,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提高裁决工作效果。开展行政裁决案卷评查,积极参与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加大行政裁决优秀案例的宣传力度。
(四)试点提升阶段(2025年8月-10月)。对在运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探索研究,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及时纠偏整改,提升试点工作成效,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常态化推进奠定基础。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1月-12月)。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总结,提练好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有关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联合成立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组,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基础保障。县市场监管局承担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能。依照相关规定配备交通、通信、摄像等必要的调查取证设备,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口头审理室,按真实、独立的原则规范行政裁决案件档案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多种有效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优势特点、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鼓励引导相关权利人通过行政裁决解决专利侵权纠纷,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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