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利辛县重点项目建设百日集中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利政办秘〔2024〕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利辛县重点项目建设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利辛县重点项目建设百日集中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决定2024年9月20日至12月30日,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项目为王”,立足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增强经济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切实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利辛蓄势赋能。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通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破除一批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堵点难点,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及时净地进场、按期开工、及时纳统、达产见效,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增长10%目标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在建重点项目土地征迁。对于摸排确定的20个已开工但未完成土地征收、清表的重点项目,城关镇、西潘楼镇、城北镇、胡集镇、新张集乡等有关乡镇要对照重点项目“四项清单”(附件2)明确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土地征收、清表工作,有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城关镇、西潘楼镇、城北镇、胡集镇、新张集乡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
(二)全力强化计划新开工项目要素保障。针对20个2024年下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有关乡镇要靠前发力,主动对接,建立动态调整的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服务台账,逐项梳理重点项目土地征收情况,加快推进拟征收土地附属物清点进度,明确时间节点,按照实施路径和时限要求,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见效。各项目要素保障有关部门要深化“要素跟着项目走”资源配置机制,聚焦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办理的立项、规划选址、环评、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和土地、资金等要素需求,全面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切实解决计划新开工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助力重点项目“加速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投集团等要素保障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城关镇、西潘楼镇、城北镇、胡集镇、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动谋划项目前期工作。县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乡镇要深入研究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规划计划和投资导向,重点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企业设备更新改造等方面,全力开展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等项目谋划。对纳入我县重点项目“四项清单”的16个2025年谋划项目,有关乡镇要会同县直各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资金、土地规划等前期问题,推动谋划项目尽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城关镇、西潘楼镇、胡集镇、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0日-9月30日)。制定重点项目建设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集中攻坚重大项目,分层建立重点项目问题、措施、时限、责任“四项清单”,分级召开重点项目建设集中攻坚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全面掀起重点项目集中攻坚行动高潮。
(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1日-12月10日)。各项目责任单位坚持把项目推进、要素保障、征地拆迁等摆在突出位置,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按照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项目责任单位每周五前向县重点项目集中攻坚行动专班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及存在问题,由重点项目集中攻坚工作专班办公室整理汇总报专班定期调度解决。
(三)总结评价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梳理总结重点项目建设集中攻坚工作情况,分析评估实际成效,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和总结评议工作,通报评议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重点项目建设集中攻坚行动专班,负责重点项目建设集中攻坚组织统筹和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状况和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专班组长每月组织召开项目攻坚推进会,副组长每半月召开分管领域的项目协调会,专题研究分管领域项目推进工作,集中解决项目未落地、落地未开工、开工未建设、建设未纳统等问题。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也应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每个攻坚项目都应确定一名挂项领导,动态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狠抓工作落实。
(二)充实工作力量。根据项目存在突出问题及实际征迁工作需求,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力量,从全县范围内广泛组织和动员基层干部,选派一批优秀的干部到存在问题的项目一线锻炼,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城关镇、西潘楼镇、城北镇、胡集镇等拆迁任务较重的乡镇要成立征迁工作专班,实行选派征迁干部与涉及乡镇干部捆绑责任制,按照节点目标任务要求,协调统筹,全面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期完成。
(三)强化工作调度。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坚持“每日紧盯、每周督导、每月通报”,加强项目督查管理,县重点项目建设集中攻坚工作专班根据每月项目推进情况,对滞后单位、滞后项目进行亮灯预警。各乡镇专班每周现场办公不少于3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绩效评价中心根据“四项清单”,对项目要素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直至项目问题办结。
(四)落实奖惩激励。坚持一线培养干部、一线锻炼干部、一线识别干部,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在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干部及时通报表扬,对符合条件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单位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庸、懒、散、拖”的干部予以惩戒、单位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于一次完不成预期任务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约谈乡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两次完不成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
附件:1.利辛县重点项目建设百日集中攻坚行动专班成员名单
2.利辛县重点项目建设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四项清单”
附件1
利辛县重点项目建设百日集中攻坚行动
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万洪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钱 卫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静涛 县委常委、副县长
焦 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东洋 副县长
武体鹏 副县长
刘 志 副县长
陈 静 副县长
沈卫东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郭 兵 副县长张文成 副县长
成 员:高玉峰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申刘云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方 帅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永亚 县公安局政委
刘亮亮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郭全德 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刘付荣 县工信局局长
杜文成 县司法局局长
刘长城 县财政局局长
唐 锋 县人社局局长
李子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孙 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连清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杨士军 县住建局局长
汝建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 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孙明峰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 晔 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吴开城 县信访局局长
韦明柱 县税务局局长
梁昌兵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闫小龙 县住房发展中心主任
胡 阳 县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王 欣 县消防救援局局长
李 涛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季 浩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磊 西潘楼镇人民政府镇长
丁 飞 城北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宁 胡集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 伟 新张集乡人民政府乡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刘亮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按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