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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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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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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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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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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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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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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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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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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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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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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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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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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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利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36%,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支出,节约财政资金。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支出,节约财政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利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3年利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36%;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支出,节约财政资金。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支出,节约财政资金。2023年利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6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业务指导、上级检查时等的用餐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利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