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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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681880U/202402-00165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 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2024年林长制工作计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7 发布日期: 2024-02-27
索引号: 11341623MB1681880U/202402-00165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 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2024年林长制工作计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7
发布日期: 2024-02-27
2024年林长制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2-27 15:59 信息来源: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绿美江淮行动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3〕32号)精神,全面落实亳州市林长办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推动有力、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

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富民利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我县森林资源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结合我县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爱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形成全社会关切和爱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继续完善《安徽省林长制管理平台》县、乡、村三“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发展与爱护体系,完成“增绿增效、管绿护绿、富民利民”三大工程,创建森林旅游生态县,实现林农增收、林业增效、全县增绿。

四、主要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林长履职效能

1.强化林长履职。认真落实省、市、县级总林长令,切实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创新林长履职方式,落实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林长责任区制度和县级林长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基层林长六项工作方法探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探讨确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方法;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组织开展执法监督

2.推进破难攻坚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建立重要任务提示单、工作建议函、 监督检查“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凝聚各方力量协同落实林业保护发展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处置重大风险。强化各级林长重大重点工作的领办督办,协调林长“督导推进1项以上重点任务,牵头协调难点问题。

(二)、全面实施绿美江淮行动

1.推进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结合今冬明春造林计划,营造林股制定我县林业推进绿美江淮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实现城镇、区域绿化协调发展。乡级林长办推进绿美村庄、绿美乡镇建设。大李集镇、巩店镇、旧城镇、孙集镇、新张集乡和展沟镇等六个乡镇要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镇创建(其它乡镇已获“省级森林城镇”称号),确保今年申报成功1个省级森林城镇;结合省级美丽中心村建设及乡村振兴行动等,积极推进省级森林村庄创建,确保今年申报成功7个以上。

2.开展国土绿化有乡级林长办工作人员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出台造林计划,乡村两级林长组织并实施好人工造林工作。2024年我县计划实施人工造林8.7万株、 封山育林1800亩、退化林修复5000亩、森林抚育16000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6万亩,继续实行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亳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作用,创新义务植树组织方式和尽责形式。同时积极推进我县国家储备林建设,规范国家储备林管理。

3.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县乡两级林长办推进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林下经济提质增效,重点发展林下中药材和食用菌产业,力争2024 年林下经济面积超过10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4亿元。加快开发森林食品,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申报一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开展林业企业调查摸底,强化林业统计,积极推进林业“双招双引”,为“安徽碧康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江苏海威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好,2024年全县林业总产值力争保持23亿元以上。

(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落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实施举措。推动林地延包、林权流转管理等工作。乡级林长办配合县林政股进一步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完善林权融资配套服务。丰富林业特色保险品种,落实“五绿兴林·劝耕贷”,推动森林保险融资增信。

(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数据,开展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亳州市白鹭洲水利风景区等3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上报审批。制定自然保护地管理及协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落实好《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开展重要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认真听取县级林长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的有关批复,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同时加大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尽早通过省级验收。

(五)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

乡级林长办及村级林长严格落实好《利辛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利辛县生态护林员考核细则》两个文件,1028名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及责任,在本辖区内无死角进行巡林寻护,发现林业事件及时处置,同时做好“林长制综合平台”、“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系统”系统的维护,确保信息录入的完整性、真实性。

(六)、强化林草资源保护

推进我县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林地审核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国家级公益林管理。 乡级林长办配合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新一轮森林资源本底调查。强化森林督查,开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七)、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

乡村两级林长及护林员积极参与本年度我局举办的“爱鸟周”活动,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加强冬春季候鸟等野 生动物保护工作。强化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为。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经营许可审核审批。推进我县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能力建设,开展重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物种监测、调查与疫病溯源。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联合执法行动。

(八)、 加快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

推动全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各级林长及生态护林员严格落实林长制巡林制度,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制度体系,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开展常态化扑火安全培训和综合演练,加大防火物资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确保2024年我县森林火灾零报告。

(九)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乡村两级林长协助完成该项工作,确保地面各种生物的安全。县森防检疫站坚持“以飞机防治为主,地面防治为辅”,统筹抓好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等防治工作。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计划完成防治作业面积25.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78%以内。

(十)、加强宣扬,广泛动员

加大宣扬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及各类新媒体,大力宣扬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主动引导广阔社会群众参加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立森林管理爱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区主要路口和森林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及时更改林长职责、森林林地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做实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

以上主要任务将于12月份全部落实到位,并结合2023年度县区林长制考核及林长制实施情况,指导各级林长查摆问题、补齐短板、改进提升。修订年度考核细则,优化考核指标,科学实施年度考核,鼓励各级林长真抓实干、创先争优。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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