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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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533570y/202407-0001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2 发布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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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2
发布日期: 2024-07-12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12 15:55 信息来源: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宁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增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基本账户”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高效的使用医保基金是医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自医保诞生以来,医保部门不断完善医保报销政策,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设置的有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大额普通门诊等报销类型用于群众门诊看病、日常购药费用医保报销。

2021年12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文件,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全省职工医保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不可否认设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短期内提升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但是对于基金的高效使用存在一定的困难。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坚持稳健持续、防范风险,加强统筹共济,确保基金可持续。

   感谢您对利辛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促进我们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8—2902033  

 

 

                   

 二〇二四年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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