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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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533570y/202407-0001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2 发布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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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2
发布日期: 2024-07-12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12 15:53 信息来源: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朱新学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病人住院当天门诊检查费用直接纳入病人出院报销”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高效的使用医保基金是医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自医保诞生以来,医保部门不断完善医保报销政策,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医疗保险设置的有入院前门诊治疗费用纳入住院报销政策,用于群众解决住院前门诊费用医保报销,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2012年3月14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亳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2〕21号)文件规定:经门诊检查需要住院治疗并在一周内住院的普通门诊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内按住院支付;2019年6月19日亳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亳医保办〔2019〕3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入院前3天内与本次住院疾病相关的各级门诊治疗费用,计入当次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报销”。

医保局前期已安排医疗机构改造其HIS系统,确保实现本院门诊费用计入住院费用报销功能。对于已办理出院,符合报销的门诊费用未纳入当次住院报销的情况,医保系统设置的有入院前门诊费用报销的报销模块,实现门诊费用既可以单独报销,也能确保门诊费用参照住院的报销政策结算。

下一步,医保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通过丰富多样的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提升医保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利辛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促进我们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8—2902033  

 

 

                   

 

 

 二〇二四年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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