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农业农村局 > 意见反馈
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407-00013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三农 / 公告
名称: 2023年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4
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407-00013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三农 / 公告
名称: 2023年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4
2023年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4 16:56 信息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利辛县资源化利用数据统计不严不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利辛县、蒙城县农业农村部门在2022年度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数据填报中弄虚作假,通过漏报缩小养殖规模、谎报扩大土地消纳面积、虚报治污设施容积、谎报粪污处置方式等手段,多次、大量篡改规模养殖场基础数据,大量基础数据失实,导致亳州市部分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严重失真”的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利辛县委员会、利辛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组织畜牧站负责人开展数据填报相关业务培训,要求如实填报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数据信息。

2.规范填报系统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数据信息。

3.加强抽查审核,确保系统粪污资源化利用填报数据全部属实。

四、目标任务

畜禽养殖场直连直报系统粪污资源化数据如实填报。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县畜牧中心已建立直联直报系统数据抽查审核工作机制。并于2024年3月27日、4月2日对乡镇畜牧站负责人开展数据填报相关业务培训,要求如实填报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数据信息。同时,县畜牧中心对养殖场填报的信息严格抽查审核,目前391家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数据已经填报结束,经抽查审核45户,填报数据全部属实。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8-5125675

电子邮箱: bzsxmsyj@126.com



2024年7月4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