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纪王场乡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2234/202405-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纪王场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6 发布日期: 2024-05-27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2234/202405-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纪王场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6
发布日期: 2024-05-27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纪王场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 18:00 信息来源: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纪发2024〕7号

 

关于印发《纪王场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纪王场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经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纪王场乡委员会

                                                                                                        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2024 5 26日


纪王场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利辛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利环委〔2024〕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全域防控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工作水平,坚决做到全面禁烧、真正禁烧、彻底禁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在全乡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午季(5月25日至6月25日)、秋季(9月25日至10月2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确保实现全年秸秆禁烧零”火点。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90%以上,综合利用率96%以上。

三、工作任务

)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条幅、广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乡里在主要干道、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条幅,每个网格确定一辆专职巡逻宣传车,装上车载喇叭,进行巡回宣传,按规定对巡逻宣传车给予燃油补贴。包村干部或村书记每天早、中、晚都要召开广播会。做到宣传条幅随处见、村村通广播响不断、流动车宣传循环转,实现宣传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报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对违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行为给予曝光。二是实施精准摸底。由乡、村、网格三级干部进庄入户,摸清群众当季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秸秆去向、下季作物种植意向,秸秆堆放场(点)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措施情况等;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等,根据现有农机情况和需求量,及时动员本村经纪人和往年来我乡作业机手,提早联系作业组织和个人,来我乡参与作业服务:由村(社区)摸排困难户、精神病户、问题庄、临界点等特殊人群和重点区域情况,成立帮扶小组,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监管、重点防控。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以“五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枯枝、垃圾等,消除焚烧隐患。严格落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秸秆集中堆放场(点)应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24小时有人看管,彻底消除焚烧隐患。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 “防破坏”工作。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防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运输秸秆车辆及秸秆堆放场(点)作业车辆、机械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由乡农环办负责,加大生活垃圾清理频次,加强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适期抢收抢种、以种促禁。加大对“种前播后、雨前饭后、红前白后、人前背后、房前屋后等重点情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巡查督查,严防突击焚烧。

强化农机农事统筹调度切实加强抢收抢种机械的统筹调度,以抢收保丰产,以抢种促禁烧,统筹安排好机械、地块和农户的精准对接,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收上来、种下去,不误农时。

(四)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乡、村、网格三级联动的原则,坚持以村、网格为主,发挥网格包保作用,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乡包村干部包村责任制,一线指挥,包保指导。各科学制定边界明晰的责任网格,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采取“五(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方式,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网格人员及应急队员一定监管好收割机械,与机手签订承诺书,卸掉粉碎机,严格控茬在10公分以下,否则不准下地。

加强隐患防控制定秸秆禁烧扑灭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扑灭。每个网格按照400亩地一名应急队员的要求,配齐配强应急队员。扫帚、铁锨、水桶、灭火器由乡政府统一配备。每个网格至少要配备一套喷水防火设施(蓄水桶+电瓶三轮+水老鼠+管子)和应急旋耕机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监管,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火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

)拓宽秸秆利用途径。动员秸秆收储企业,抓紧处理陈草,为午季小麦秸秆打捆堆放腾地方,加大秸秆收储离田力度,充分发挥养殖大户等加工利用企业作用,提高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率,解决好秸秆的出路问题。特别是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纪王场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环保站,由乡纪委、环保站及农业综合服务站抽调人员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禁烧期间,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4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组,分别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乡纪委全天候开展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指导工作,每日通报督查情况。

)落实以地定责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公安、环保部门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打击。欢迎监督举报。

强化资金保障

根据各村实际秸秆离田面积,按照每亩10元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经费使用范围包括网格内人员生活费用、网格内村级人员补助、应急队员补助、秸秆清理、打捆不到位地块灭茬、交界处隔离带旋耕等,先期按每亩3元拨付启动经费。后期根据验收结果,按照一二三等进行结算,一类村(前3名的村)每亩在10元的基础上奖励2元/亩,二类村(前4-8名的村)每亩在10元的基础上奖励1元/亩,三类村(后3名的村)不予奖励。给予乡派出所3万元秸秆禁烧工作经费,每依法打击处理一起违法焚烧行为给予3000元办案经费。参与网格禁烧的相关干部每天参照县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四)严格奖惩兑现

严格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利辛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对出现火点的村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同时,乡政府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对县以上单位督查通报发现火点的村,扣除奖补金额1万元,处罚所在村包庄干部1000元、乡网格干部500元;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自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乡认定的火点,每个火点扣村奖补金额2000元,处罚所在村包庄干部500元、乡网格干部200元;各级督查发现秸秆禁烧网格指挥部无人值守、无应急灭火设备(灭火器、水泵等)、无灭火机械(旋耕机等)、无应急备用水源的,每通报1个问题扣村奖补200元,处罚所在村包庄干部100元、乡网格干部50元;沟塘河渠水体及岸边秸秆堆积大于2平方的,每发现1处扣村奖补经费200元,处罚所在村包庄干部100元、乡网格干部50元;督查发现网格内乡村干部一次不在岗的全乡通报批评,扣除当日生活补贴;两次不在岗的扣除本季一半生活补贴;三次不在岗的,扣除全部生活补贴,给予党政纪处理。同时,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火点认定标准。根据《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火点认定标准为:

1.国家或省通报火点认定。国家和省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以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核定结果为依据;国家和省督查火点以上级通报为依据。

2.市级现场督查火点认定。现场发现50平方米(含)以上的焚烧点或焚烧痕迹直接认定火点。焚烧点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所属乡镇每累加到50平方米,作为1个认定火点对待。焚烧面积小于5平方米,现场及时处置的,不计入焚烧点面积。

3.非现场监管火点认定。高塔视频监控平台推送焚烧点,半小时未收到确认处置信息的,纳入平台火点统计,按照《亳州市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进行处理。对报纸、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和群众举报查实的,纳入火点统计。


附件:

1.纪王场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纪王场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门职责

3.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方案

4.2024年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登记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