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概述
城北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机构,配强队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清楚职责。为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及其职能职责,领导小组专门安排了专职人员负责信息采集、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形成了由镇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归档等流程,推动我镇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三是创新形式,规范公开。将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等应公开的信息内容规范,并根据人员调动重新分类做好政务公开栏,设立固定公开栏和活动公开栏。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务求实效。比如发放宣传单,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利用互联网、政务微信等网络媒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代办点等方式进行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对自己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强化培训、扩充后备。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注重培训信息公开工作后备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前提。
二、主动公开情况
城北镇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度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201条,包括财政类栏目发布信息86条,社会保障、救助类栏目发布信息146条。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政策文件立改废及时公开并更新,解读材料同步主动公开,方便群众查阅,2023年全镇主动公开本级政府文件3个。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共发布两化各领域栏目信息524条,确保全面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年,城北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年,城北镇认真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因此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3年,城北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城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人员配备不足。办公室人员(也是专任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换岗频繁,容易出现工作脱节和不负责任的现象;三是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
七、2024年工作计划及改进
下步,城北镇将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1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定期沟通工作情况,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乡镇实际,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提出指导思想、工作内容、运作方式和考核办法
二是注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城北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大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