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风险预警
一、安全生产防范重点
(一)消防火灾安全。第二季度生产经营活动活跃,用火用电增多,“五一”假期期间景区景点、博物馆、娱乐场所、节庆活动现场等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火灾风险不容忽视。要常态化推进消防安全除患攻坚整治,紧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自建房、群租房、仓储物流、城乡老旧房屋等重点场所排查整改消防隐患,特别是开展好“拆窗破网”行动,拆除改造可能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可燃易燃物多,电气设备使用频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老化线路未及时更换可能引发电气火灾。开展住宅小区楼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楼道堆放易燃物品等典型问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严禁电瓶车非法改装、室内停放、飞线充电。引导群众假期出行前做到人走火熄电断气关,严防家庭火灾。
(二)建筑施工安全。各类建设工程施工任务集中,模板及脚手架坍塌、深基坑和沟槽坍塌、高处坠落、建筑机械倾倒、触电等事故处于易发期。要重点加强起重设备、临时用电、模板工程、脚手架、高空作业、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密闭空间、消防等方面的风险管控。突出检查项目开工前是否进行风险隐患辨识、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深基坑开挖放坡支护措施和沉降位移监测、是否落实企业(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本人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是否落实现场安全措施、高空作业是否不佩戴安全带或未佩戴符合规范标准的安全带、是否落实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规章制度等,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同时,督促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安装单位加强雷雨大风天气下施工现场人员和机械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危险作业面上作业人数,确保施工安全。
(三)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贸城、物流园区安全。结合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安委会督导巡查反馈问题,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贸城、物流园区安全生产面临的“企业小散”“管理混乱”“能力不足”等严峻形势,重点整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锅炉、炭火炉等易导致有毒、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场所及相关排烟装置不符合要求;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不足;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过期;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和停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非法经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违规动火、登高作业;燃气设施和餐饮场所安全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内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装修;灭火救援窗、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消防器材存放点等设置不合理;以及未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不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和其他影响安全的风险隐患问题。
(四)交通运输安全。分析研判假日期间、大活动时段旅客流量、流向特点,加强应急指挥调度,科学制定保障方案。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网约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聚焦商砼车、渣土车、水泥罐装车、大货车等重型车辆,严管农村电瓶车、三轮车、面包车等,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行驶、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超限、客车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农村骑路逢集路段、学校门口、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管控力度,切实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
(五)文旅安全。“五一”假期等各类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文旅活动、促销展览等人流量大,需高度重视景区安全管理,加强巡逻巡查,排查整改隐患,充实值守人员,规范游客游览行为。加强客流量管控和疏导,严防发生拥堵、踩踏事件;加大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保养力度,严禁“带病”运行,特别是对彩虹滑道、高空演出等设施项目的监管,严防重大事故。完善文旅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设应急救援设施和警示标识,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有限空间安全。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工作要求,重点防范城市地下管线维护、公共管网清淤、污水池、化粪池清理等场所有限空间事故,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各项措施,对未审批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培训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七)燃气安全。汲取河北燕郊“3·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抓好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重点排查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以及管道和设施老化等问题,扎实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确保燃气管道安全运行。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站点以及沿街商铺等用气场所的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压紧压实燃气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开展“全链条”监管,尤其加强“问题灶、管、阀、瓶和环境”整治,督促企业加强燃气使用环节安全教育培训、入户检查。坚决整治燃气使用场所逃生通道不畅、违规住人等问题,不断提升居民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八)其他安全。持续抓好煤矿、医疗卫生、福利机构、娱乐场所、校舍、食堂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对烟花爆竹、醇基燃料、“厂中厂”“园中园”、危旧房屋、外租外包、环保设施、农村沼气等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电梯、游乐设施、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定期检验工作。加强城市供水、供电、道路、桥梁安全检查,严防乱挖乱钻和野蛮施工行为,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二、自然灾害防范重点
(一)防范汛期洪涝灾害。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突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屋、河道堤防、低洼易涝点、景区景点、农家乐、建筑工地、沿河道路、桥梁、渡口、地下空间、下穿桥涵、下沉式建筑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全面落实工程度汛措施,加强在建涉水工程监管。强降雨期间,及时落实防汛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注意管控各类次生灾害。
(二)防范森林火灾。5月进入杨絮飘飞高峰期,林间人员活动增加,要高度关注林区景区旅游、野外宿营、户外野炊等用火行为,加大野外火源管控,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认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加强防火巡查和火源管理,持续开展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扑火机具车辆检修保养,及时补充灭火应急装备物资,确保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防范干旱及农业病虫灾害。5月小麦处于灌浆—成熟期,上旬我县降水偏少,加上气温回升和多风蒸发,北部干旱可能进一步发展,大气干燥和土壤干旱对春播作物生长有不利影响,应做好水肥、间苗、除草及灭虫等田间管理。各乡镇及农业部门应及时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群众加强田间管理和病虫草害的监测与防治,全力确保夏粮增产丰收。
(四)防范雷电大风灾害。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雷电大风灾害天气监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建筑工地、景区景点要及时按照预警停止高空水上作业和户外游乐项目。做好大风天气临时构筑物、户外招牌、农业设施等除险加固,落实好防风安全措施。雷雨天气要注意关闭门窗,远离高处(如楼顶)和高空坠物威胁区,避免露天使用手机、树下避雨等。
三、防范要求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专人值 班制度,各乡镇及公安、消防、应急、卫生健康等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严格快速、准确、详实报送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科学高效稳妥处置事故灾害。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