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发〔2024〕56号
关于印发《孙集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
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孙集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孙集镇委员会
孙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 5月 25日
孙集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常态化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利辛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试行)》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采取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攻坚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全域防控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包含中药材果蔬秸秆、落叶、荒草等)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其中午收(5月25日至6月25日)、秋收(9月25日至10月2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80%以上,综合利用率9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条幅、明白纸等形式,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条幅随处见、村村通广播响不断、宣传车流动转,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氛围。
(二)实施精准摸底。各村提前组织村组干部做到三个“摸清”。一是摸清群众当季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秸秆去向以及秸秆堆放场(点)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措施情况等;二是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三是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精神病患者以及边界交界地域等重点区域情况,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重点帮扶、监管和防控。
(三)抓住关键环节。1.以秸秆“五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集中和规范集中堆放)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枯枝、垃圾等,全面消除焚烧隐患。2.各村要制定村级焚烧秸秆灭火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备足应急物资和机械,设立监控值守点和循环流动哨,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扑灭。3.有秸秆堆放场的村要严格监管落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秸秆集中堆放场(点)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确保24小时有人看管,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 “防破坏”)工作;4.秸秆运输车辆及秸秆堆放场(点)作业车辆、机械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要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防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5.加强对金沙田公司督查考核频次,加大对生活垃圾的及时清理和全面清理。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适期抢收抢种,以种促禁。加大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严防突击焚烧。
(四)强化农机农事统筹调度。切实加强辖区内抢收抢种的统筹调度,以抢收保丰产,以抢种促禁烧,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好机械、地块和农户的精准对接,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确保收上来、种下去。
(五)健全包保网络。各村要合理设置网格值守点(原则上以视野范围内300-500亩范围设置一个网格值守点),明确网格包保村组干部和网格看管值守人员,确保每个网格能够昼夜交替值守。充分发挥网格包保作用,采取“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方式,形成全覆盖网格管理体系。
(六)加强隐患防控。一是严格落实市界、县边界、乡镇边界50-100米的防护隔离带、制定灭火应急措施,全面消除焚烧隐患。二是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监管,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
(七)强化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各村(社区)加大秸秆打捆离田力度,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达到90%以上。积极主动对接收储企业,及时签订秸秆打捆离田合同,严格控制秸秆收储企业秸秆堆放场(点)选址(2022年以来现有秸秆堆放场不变),原则上不增加新的秸秆堆放点,鼓励秸秆收储(利用)企业建立永久性(固定)收储中心,充分发挥养殖大户、有机肥生产企业、秸秆颗粒加工企业等秸秆加工利用企业作用。西淝河1000米范围内以及主要支流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其他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孙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政办、镇纪委、镇环保站、镇农口单位抽调人员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禁烧期间,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3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1个指导协调组和5个秸秆禁烧干部作风巡查应急组,全面开展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和巡查应急工作,确保“收得快、种得下、禁得住”。
(二)明确禁烧责任。镇包村干部驻村一线指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社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网格值守包保责任,确保网格包保人员和值守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每个网格要备足灭火器、大扫帚、应急备用水源等应急物质,值守人员要严格24小时值守,认真落实“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杜绝各类焚烧现象发生。
(三)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参与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现象,要及时拍照、录视频,留存记录。镇公安派出所和环保站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
(四)强化检查督查。镇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指导,镇秸秆禁烧办公室每日综合各督导组督导发现问题,统计上报秸秆禁烧期间各类数据,通报督查信息,督促落实整改。
五、严格奖惩兑现
(一)经济处罚:未按网格落实禁烧宣传车辆、未悬挂宣传横幅的,每通报1个问题扣村200元;网格指挥部和网格值守点未搭建帐篷、无值守人员、无应急灭火机械(旋耕机)和设备(扫帚、灭火器、应急备用水源等),每通报1个问题扣村200元;沟塘河渠水体及岸边秸秆堆积大于5平方米的,每通报1处扣村500元。秸秆堆放场点未按照县要求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以及无人看管的,每通报1个问题罚收储企业2000元,从收储责任金中扣除。
(二)责任追究:对出现第一把火、连续出现火点、火点最多的村按照利辛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