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部 署要求 ,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打通“生命 通道”专项整治工作 , 坚决整治占用 、堵塞 、封闭疏散通道 、安 全出 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 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省安委会办公室、省消委会办公 室决定派出工作组,对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打 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一、时间安排
检查督导时间从即日起至 6 月底 ,具体时间单独通知。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 合肥
组长: 王 耿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协调处处长
组员: 宋同蕾 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三级指挥长
朱晟雨 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四级指挥员
第二组: 亳州
组长: 李 力 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组员: 熊裕坤 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二级助理员 周 畅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协调处四级主任科员
第三组: 淮北
|
|
组长: 凌启苗
|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协调处副处长
|
组员:胡 奇
|
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
|
王存伍
|
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一级指挥员
|
其他 13 个地市由省安全生产督察组和二季度安全生产督导 组负责。
三、检查重点
通过采取明查与暗访、全面了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随机开展检查督导。每个地市至少抽查 2个县区,每个地市至少 抽查 4 个高层居民住宅小区(含架空层),20 处 自建房或“三合 一” 、沿街门店 ,2 个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 ,2 家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或维修店铺,4 家寄宿制学校或校外培训 机构 、养老院、 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面
1.检查高层居民住宅小区和自建房 、“ 三合 一” 、沿街门店等 场所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 口是否存在电动自行 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以及“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2.检查是否存在未落实防火分隔 、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 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3.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充电器销售企业是否存在将电 动 自行车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情形;检查销售现场的电动自行 车及蓄电池 、充电器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4.检查经营网点或维修店铺是否存在擅自 改装原厂电气配 件、拆改限速 、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 、更换更大容 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 电池的黑作坊。
( 二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方面
1.检查是否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入文明城市测评、安 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平安建设、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等重点内容, 明确评价指标要求 ,每月调度推进工作进度。
2.检查教育 、民政、卫健、商务、文旅 、宗教等相关部门是 否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单位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志立牌、疏 散通道、安全出 口清理和拆网摘牌等工作。
3.检查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 发动公安派出所 、基层消 防工作站(所)、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是否开展集中排查 ,逐 月统计三项整治重点工作完成进度 ,项 目式、清单化推进。
4.检查寄宿制学校 、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医院以及其他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核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 题,严格整改闭环,加强归纳分析,追根溯源,有针对性地采取 治本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督导检查期间,各组要严守 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以严实作风扎实做好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各组检查结束后要及时 填写联合督导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 形成检查问题隐患清 单( 附件 2 ),分别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消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