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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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000/202406-00021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3 发布日期: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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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3
发布日期: 2024-06-13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16:23 信息来源: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部 署要求 ,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打通“生命 通道”专项整治工作 , 坚决整治占用 、堵塞 、封闭疏散通道 、安 全出 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 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省安委会办公室、省消委会办公 室决定派出工作组,对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打 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一、时间安排

检查督导时间从即日起至 6 月底 ,具体时间单独通知。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 合肥

组长: 王   耿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协调处处长

组员: 宋同蕾   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三级指挥长

朱晟雨   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四级指挥员


 

 

 

第二组: 亳州

组长: 李   力   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组员: 熊裕坤   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二级助理员 周   畅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协调处四级主任科员

 

第三组: 淮北

 

组长: 凌启苗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协调处副处长

组员:胡   

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

王存伍

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一级指挥员

其他 13 个地市由省安全生产督察组和二季度安全生产督导 组负责。

三、检查重点

通过采取明查与暗访、全面了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随机开展检查督导。每个地市至少抽查 2个县区,每个地市至少 抽查 4 个高层居民住宅小区(含架空层),20  自建房或“三合 一” 、沿街门店 ,2 个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 ,2 家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或维修店铺,4 家寄宿制学校或校外培训 机构 、养老院、 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面

1.检查高层居民住宅小区和自建房 、“ 三合 一” 、沿街门店等 场所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 口是否存在电动自行 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以及“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2.检查是否存在未落实防火分隔 、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 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3.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充电器销售企业是否存在将电  自行车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情形;检查销售现场的电动自行 车及蓄电池 、充电器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4.检查经营网点或维修店铺是否存在擅自 改装原厂电气配 件、拆改限速 、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 、更换更大容 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 电池的黑作坊。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方面

1.检查是否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入文明城市测评、安  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平安建设、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等重点内容, 明确评价指标要求 ,每月调度推进工作进度。

2.检查教育 、民政、卫健、商务、文旅 、宗教等相关部门是 否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单位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志立牌、疏 散通道、安全出 口清理和拆网摘牌等工作。

3.检查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 发动公安派出所 、基层消 防工作站(所)、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是否开展集中排查 ,逐 月统计三项整治重点工作完成进度 ,项 目式、清单化推进。

4.检查寄宿制学校 、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医院以及其他


 

 

 

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 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设置 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隐患。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核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 题,严格整改闭环,加强归纳分析,追根溯源,有针对性地采取 治本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督导检查期间,各组要严守 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以严实作风扎实做好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各组检查结束后要及时 填写联合督导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 形成检查问题隐患清 单( 附件 2 ),分别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消委会办公室。

省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 周畅 ,0551-62998694 ; 省消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 熊裕坤 ,0551-6299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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