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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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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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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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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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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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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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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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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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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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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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的通知》成文日期与落款日期不一致,且下载版文件未去红头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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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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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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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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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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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经审查后同意备案的本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本,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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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2024年5月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说明”栏目下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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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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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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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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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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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2)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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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4年面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信息,包括决策依据、征求意见稿、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或解读、意见反馈途径和联系方式,栏目下仅公开面向单位征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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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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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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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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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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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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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4年意见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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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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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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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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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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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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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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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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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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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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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规划计划和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责任科室、完成期限、监督渠道)、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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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包括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监督方式;
未公开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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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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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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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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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
(2)行政权力分表及流程图。
(3)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4)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5)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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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3年版权责清单,包括权力事项、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
未公开2023年版行政权力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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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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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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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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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
运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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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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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4年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规划、其他权力的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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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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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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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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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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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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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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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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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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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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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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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3年版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
未公开2024年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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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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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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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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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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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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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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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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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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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可链接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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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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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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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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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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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4年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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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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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计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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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单位审计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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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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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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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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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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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
(2)公开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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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4年新闻发布会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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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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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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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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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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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各形式解读是否符合要求,政策解读内容注重质量,杜绝形式主义;
(2)政策解读需关联政策原文,且公开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工作日;
(3)政策解读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包括解读机关或解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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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2024年本级政策解读,无法考察解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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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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