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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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2000/202511-00059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利辛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来源、保障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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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利辛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来源、保障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利辛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来源、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5-11-18 08:23 信息来源: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79//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1//月。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196//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8//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2250//561//月、75//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655//月、374//月、57//月。

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

集中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1700//月,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1220//

上述标准自20257月起执行,所需资金在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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