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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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404-00177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征求《汝集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404-00177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征求《汝集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关于征求《汝集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18 10:06 信息来源: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8日。

二、联系方式:0558-8069213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lxxrjz@126.com);邮寄:(汝集镇人民政府,邮编236721)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汝集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方案》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镇研究起草了《汝集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问题予以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秸秆和综合利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禁止焚烧秸秆工作,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各行政村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推介综合利用技术,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禁止露天焚烧监管包干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片,切实加强巡查监管。

二、《方案》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亳农发〔2022〕8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调度工作的通知》(亳生环委发〔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召开的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起草了本《方案》。

三、《方案》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5、《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6、《安徽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横幅、流动宣传车、微信群等形式,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及时通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态、特色亮点。
    (二)实施精准摸底。摸清群众当季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秸秆去向、下季作物种植意向,秸秆堆放场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措施情况等;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等。
    (三)抓住关键环节。以秸秆“五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消除焚烧隐患。制定焚烧秸秆扑灭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备足应急物资、机械,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扑灭。严格落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加大生活垃圾清理频次,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坚持适期抢收、适时整地、科学播种、以种促禁。
    (四)强化农机农事统筹调度。切实加强辖区内抢收抢种的统筹调度,以抢收保丰产,以抢种促禁烧,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好机械、地块和农户的精准对接,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收上来、种下去,不误农时。
    (五)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镇、村、组三级联动”的原则,坚持以村为主,发挥网格包保作用,严格落实镇包村干部包保村责任制,一线指挥,包保指导。

(六)加强隐患防控。加强市界、县界、镇界的监管。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监管,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
    (七)强化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西淝河两侧1000米范围内,西淝河主要支流两侧500米范围内,其他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

《汝集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坚决做到全面禁烧、真正禁烧、彻底禁烧。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对露天焚烧农作物(药材)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各类现象实行全面管控和禁止,其中秋季重点禁烧时段为9月25日至12月25日,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横幅、流动宣传车、微信群等形式,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及时通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对违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行为给予全镇曝光。
    (二)实施精准摸底。由镇农技站、镇畜牧站负责组织镇、村两级干部摸清群众当季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秸秆去向、下季作物种植意向,秸秆堆放场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措施情况等;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等。
由村委会负责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精神病(智障)户,由镇禁烧办负责摸清问题村、后进村、边界村等重点区域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进行重点帮扶和管控。
    (三)抓住关键环节。以秸秆“五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消除焚烧隐患。制定焚烧秸秆扑灭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备足应急物资、机械,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扑灭。严格落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秸秆集中堆放场(点)应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确保24小时有人看管,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 “防破坏”)工作。运输秸秆车辆及秸秆堆放场(点)作业车辆、机械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防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加大生活垃圾清理频次,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坚持适期抢收、适时整地、科学播种、以种促禁。
    (四)强化农机农事统筹调度。切实加强辖区内抢收抢种的统筹调度,以抢收保丰产,以抢种促禁烧,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好机械、地块和农户的精准对接,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收上来、种下去,不误农时。
    (五)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镇、村、组三级联动”的原则,坚持以村为主,发挥网格包保作用,村党组织、村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镇包村干部包保村责任制,一线指挥,包保指导。各村科学制定边界明晰的责任网格(原则上以视野范围内400—500亩范围设置一个网格值守点),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采取“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方式,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
    (六)加强隐患防控。加强市界、县界、镇界的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确保全面消除焚烧隐患。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监管,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
    (七)强化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西淝河两侧1000米范围内,西淝河主要支流两侧500米范围内,其他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汝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由镇环保站抽调人员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各村成立相应组织并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禁烧期间,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3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组,分别由党委副书记林彬、纪委书记陆艳玲、党委委员秦文峰任组长,分区域开展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指导工作,镇纪委每日通报督查信息。镇农技站、镇畜牧站牵头成立农机安全及农机农事托管检查、饲料收储指导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安全检查、农机农事托管服务和秸秆饲料收储堆放场(点)标准、收储安全标准制定及监督饲料收储指导等工作。镇安监办牵头,联合镇农技站成立秸秆堆场安全监管组,负责秸秆收储堆放(场)点标准制定和安全监管等工作。镇农技站牵头,联合镇财政所、环保站、安监办对各村秸秆离田率进行验收、核实,结合考核分值,兑现奖补资金。
    (二)明确责任。镇村包保人员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要坚持网格值守,备足灭火器械,确保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包保人员要24小时值守,盯人、盯地、盯秸秆,严防各类焚烧现象发生。
    (三)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镇村参与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现象,要及时拍照、录视频,留存记录。派出所、镇生态环境站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
    (四)强化资金保障。按照秋季种植卫星遥感监测面积和秸秆实际离田面积,对秸秆离田率95%以上的村,拨付秸秆禁烧工作经费15元(包括启动经费、灭茬旋耕机械费用、清理秸秆费用等全部经费),先期按照5元/亩拨付到村,待镇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按照10元/亩拨付到村。
    五、严格奖惩兑现
    整个禁烧时段市督查通报火点的,每个火点扣2万元;县发现火点的,每个火点扣1万元,镇督查发现火点的,每个火点扣5000元。高塔视频推送火点半小时处置到位的扣500,半小时未处置到位的扣5000并纳入当月对村考核。配备固定看管棚、公示牌、应急灭火物资等,镇督查组每天至少督查3次,每发现一次网格值守点无人值守的,扣除村100元工作经费。秸秆禁烧网格值守点和秸秆堆场无应急灭火物资(灭火器、水泵等)、无灭火机械(旋耕机等)、无应急备用水源的,每通报1个问题扣200元工作经费;沟塘河渠水体及岸边堆积秸秆的,每通报1处扣200元工作经费。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秸秆焚烧火点认定及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2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因祭祀、电路故障、机械设备和秸秆堆场防火不到位等引发,不再核减。对出现火点的村主要负责人、村包组干部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汝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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