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2024年6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概况
1.主要职责
2.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预算表
见附表: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 各项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 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矛盾和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
(二)发展农村经济走向共同富裕。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 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产业特色;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招 商引资力度;加强信息化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普及义务教育,繁荣农村文化,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倡 导健康文明新风尚,政府职能逐步实现向新型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
(四)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 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打造“信用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
二、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预算构成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新张集乡本级,编制人数55人,在职人员55人。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乡村振兴工作站、文化广播与经济信息服务站、生态环境保护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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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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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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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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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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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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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务实与创新结合,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一是落实国家供给侧改革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服务,健全公平、公开、规范的征管机制,及时足额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二是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整合的引导、带动效应。进一步发挥招商引资、工业发展、市场培育等各类产业引导资金、“借转补”以及“事后奖补”资金的作用,通过财政专项补助、奖励和贴息等措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农业、商贸以及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三是创新资金筹集方式,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美好乡村、光伏发电等公益性项目,切实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
(二)围绕 “严、实、硬”要求,强化内外监督。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实现财政资金管理从“宽、松、软” 向 “严、实、硬”的转变。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预算论证、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财政监督、信息公开等全过程、 动态化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落实审批与执行职责分离、会计与出纳岗位分设、印鉴与票据分管等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强化常态化的督查巡查工作。针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清洁工程、秸秆禁烧、一事一议、农田水利、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实施常态化的督查巡查。 三是着力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以深入推进村级责任审计为突破口,惩治腐败与规范管理并举,着力堵塞漏洞,建立规范的长效机制。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切入点,把依法依规要求、财政改革要求、规范管理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中。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对待审计提出的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明确 责任、抓好整改,健全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听取代表建议意见,及时办理议案、建议,诚恳接受人大监督,推进预算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第二部分 2024年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预算管理。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58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3万元,占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4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62.7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76.5万元,占5%,城乡社区支出619.1万元,占39%。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58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6.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58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88.71万元,增长77%,增长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权收入。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86.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7.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9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3万元,占7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4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62.7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76.5万元,占5%,城乡社区支出619.1万元,占39%。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3万元,占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4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62.7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76.5万元,占5%,城乡社区支出619.1万元,占3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3万元,占4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4万元,占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待遇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卫生健康支出62.7万元,占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待遇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保障支出76.5万元,占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待遇提高。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6.65万元,公用经费51.54万元。
(一)人员经费8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5.3万元、津贴补贴115.9万元、奖金9.6万元、绩效工资4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万元、住房公积金6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0.5万元、离休费9.4万元、退休33.9万元、生活补助5.4万元。
(二)公用经费1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万元、工会经费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万元。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19.1万元。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620.2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预算表
见附表:新张集乡人民政府2024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