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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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6775892000/202403-00127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城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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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城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关于印发城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10:30 信息来源: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镇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4月5日。

二、联系方式:0558-8095050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lxxcbz8095050@163.com);邮寄:(城北镇人民政府,邮编2367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镇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二、起草依据

按照《利辛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各村(社区)、各学校要组织人员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危险水域,强化放学、节假日前防溺水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特别要强化出现溺水情况时的施救教育,防止盲目施救,造成群死群伤。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教育,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城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镇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紧压实防溺水工作责任,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全面动员,强化措施,建立群防群治、联防联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长效机制,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防护网,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溺水事件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政府责任体系

一是明确党政领导责任。镇党委书记、镇长,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任人,二是明确建立包保联系机制。建立镇干部包村(社区)和学校,村(社区)干部包村民组和学校工作机制。镇干部每月带队赴包保点开展督导检查。镇中心校建立校领导班子成员包学校,学校领导包班级,班级科任教师结对联系学生工作机制。镇中心校领导每月两次到所包保学校开展督导检查。三是明确部门监管职责。教育、宣传、网信、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旅游体育、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行业监管责任人,负行业监管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全覆盖、无隐患。

(二)提升学生防溺水能力

一是构建层层提醒报告体系。构建镇-中心校长-校长-班主任-家长-学生层层提醒报告体系。两周一调度,每周一督查,每天一提醒,每天一报告,每次一训诚,让学生天天受教育,让老师时时知动态。二是开展防溺水系列宣传教育。中心校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组织中小学校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六不二会”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条幅、板报、微信群等形式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严格落实1530制度。三是组建家校社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家长做到“四个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非在校期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安全监护职责。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镇直各部门、派出所要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村(社区)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节假日期间(社区)以村民组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分组,成立学生、家长和社区干部防溺水“联防联控小组”,建立相互帮助、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约束机制,小组长负责掌握小组成员每日行踪,每日提醒防溺水要求。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要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警示教育。四是推进中小学生游泳技能培训。鼓励中小学校与外游泳场馆和社会资源深入合作开展学生游泳技能培训。励支持村(社区)在有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简易泳池或统一采购充气游泳池设施,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向青少年儿童进行定点定时免费开放。五是多方配合,综合管理。统筹用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学校教师等多方力量,利用村(社区)综合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资源,在周末、节假日、暑期为农村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杜绝私自下水现象。

(三)筑牢水域安全防护网

一是摸清水域,建立台账。各村(社区)负责明确辖区各类水域权属主体,不明确的要指定管辖。全覆盖摸清河流、沟塘机井、建筑工地水坑、土坑、景区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建立管理清单,明确权属单位和属地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压实水域看管责任。在当前青少年儿童普遍不具备游泳技能的情况下,“管住人,看好水”是防溺水最务实、最管用的措施。各村(社区)对辖区水域看管负主体责任,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队伍,4月份至10月份负责所属水域看管,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不间断巡查巡逻巡防值守,做到无盲区、无漏洞的死看硬守。一旦发现有学生游泳迹象,立即进行劝阻,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将其带离。对村辅警、网格员、保洁员等工作人员增加预防学生溺水监管职能,参加巡河巡塘工作,可适当增加津贴补助。(社区)两委负责组建防溺水巡查救援队伍、安排防水值班巡逻,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对违反的家长和学生实施惩诫。三是配足配齐防护设施及救援设施。各村(社区)按时摸排上报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配备情况,缺失的由镇政府统一购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将警示标语、水域权属主体、水深、危险等级、镇村包保人员及电话、护塘员及电话等要素标识出来),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教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重点水域加装防护栏。四是推进科技防溺水。镇政府已在事故多发水域、重点水域(交通便利、水质良好、人口相对集中等)安装视频监控(含无人机等)和警报系统(含高音大喇叭等),提升水域信息化管理水平,请各村安排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五是设立紧急救援电话。遇到险情,及时拨打救援电话(110,119),对青少年儿童私自下水或准备私自下水行为进行举报并劝阻。

(四)营造社会浓厚宣传氛围

一是加强镇村(社区)宣传。镇村(社区)负责在农村地区主要路口、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立防溺水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二是强化部门宣传。4月份开始,“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等每天提醒教育3次以上。三是组织开展“名教师大家访活动各中小学校每月组织教师实地走访学生和家长,每次必提防溺水工作要求。四是强化特殊儿童群体宣传教育。以村(社区)为单位,动态登记长期在辖区居住、暑期返乡居住、走亲访友等青少年儿童有关信息,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包保,每日走访提醒,对辖区内所有青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等进行专门防溺水警示教育。

(五)加强部门联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将预防育少年儿童潮水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认真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充分整合各种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普及基本防溺水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防溺水工作有序推进。

(六)强化督导考核

镇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镇级督导组,每月对各乡村(社区)、各学校防溺水工作进行随机暗访督查,督查情况全镇通报,确保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溺亡的,严格挂牌督办,约谈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并责令属地村(社区)在事件发生后明确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专职抓防溺水工作。继续将防溺水工作纳入镇对各村(社区)考核内容。凡发生青少年儿童溺亡事件的,属地村(社区 和水域主体单位、包保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不得确认为优秀等次,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确认为优秀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精准发力。各村(社区)各学校要组织人员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危险水域,强化放学、节假日前防溺水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特别要强化出现溺水情况时的施救教育,防止盲目施救,造成群死群伤。

(二)完善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教育,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

(三)严肃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对发生重特大溺水责任事故的,上追一层。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溺水事故的,报市级组织督查问责;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及以下溺水事故的,报县级组织督查问责。

附件:

1.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防溺水成员单位、乡镇、村(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职责清单

2.利辛县城北镇 2024年水域(含河流、沟塘、机井、水坑等)基本信息统计表

3.城北镇学校、村(社区)特殊群体儿童关爱帮扶清单

4.城北镇(社区)暑期固定居住青少年儿童监护人清单

5.城北镇镇、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清单

 

 

 

 

 

 

 

附件1.

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防水成员单位、

(社区)学校防水工作职责清单

 

一、镇政府防溺水职责清单

1.成立防溺水领导组织,建立乡镇干部包村(社区)和学校工作责任清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2.建立乡镇所属水域权属主体清单,不明确的指定管辖。督促水域权属主体单位开展所属水域安全隐患排查,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完善各类水城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配备,包括悬挂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配备一套简男救生设备。重点水域加装防护栏。

4.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队伍,4月份至10月份负责所属水域看管,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不间断巡查巡逻巡防值守做到无盲区、无漏洞的死看硬守。

    5.负责在事故多发水域、重点水域,通过安装视频监控(含无人机等)和警报系统(含高音大喇叭等),提升水域信息化管理水平,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

6.乡镇政府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二、防溺水成员单位职责清单

1.镇纪委:配合县纪委进行追责问责,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在防溺水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2.镇宣传室: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知识宣传,联系广播电视台定期播放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公益广告及自救知识等内容,引导社会大众关注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

3.镇综治办:负责把防溺水工作列入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目标管理和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4.镇中心校:建立校领导班子成员包学校,学校领导包班级,班级科任教师包学生工作机制。校领导每月两次到所包保学校开展督导检查。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组织中小学校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六不二会”(“六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二会:发现险情一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二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板报、微信群等形式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严格落实1530制度(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节假日放学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坚持做好“四讲”(平常时候经常讲、天气变化突出讲、假期周末反复讲、暑假期间重点讲)。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家长做到“四个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

5.镇派出所: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溺水事故处置预案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损毁沟塘防护和救援设施以及对沟塘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6.镇民政办:负责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青少年儿童湖水事故困难家庭给予相应救助。

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北所:负责加强对取土坑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坑。对无法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因雨水积坑而形成的安全隐患。

8.镇农业办:负责督导农田在建项目内小水池、小水窖、小塘坝、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等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督促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单位及时设置安全标识、安装井盖、围墙及护栏等防护设施。

9.镇河长办:负责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

10.镇文化站:负责做好全镇游泳场馆的规划、选址、建设、管理等工作,加强对全镇游泳场馆的安全监管和救生指导工作。与县教育部门共同做好全县青少年儿童游泳技能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11.镇卫生院: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12.镇人社所:负责建立公益性岗位巡塘员包保台账,明确乡镇公益性岗位巡塘员工作职责,加强对乡镇公益性岗位巡塘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13.镇应急办: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水池、水面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溺水措施;依法查处生产经营类溺水事故。负责督促公路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外来无关人员和青少年儿童进入作业区。联合教育部门开展青少年儿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及时发布强降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青少年儿童气象灾害预防知识的科普宣教。负责防溺水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监督检查,为相关人员提供防溺水救援技能培训,配备救援车辆、救生器材,组织救援等。

14.镇团委: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18.镇妇联: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

三、村(社区)防溺水职责清单

1.建立村(社区)干部包村民组和学校工作责任清单。

2.节假日期间,村(社区)以村民组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分组,成立学生、家长和社区干部防溺水“联防联控小组”,对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知识宣传,相关提醒到位。

3.村(社区)在有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简易游泳池或统一采购充气游泳池设施,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

4.利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资源,在周末、节假日、暑期为农村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杜绝私自下水现象。

5.村(社区)两委负责组建防溺水巡查救援队伍,安排防溺水值班巡逻,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对违反的家长和学生实施惩诫。

6.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放学后等溺水高发叶段,滚动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循环播报警示提醒

7.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对每个学生家庭进行走访宣传。

8.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离异家庭、孤儿等特殊情况学生,建立特殊情况学生结对帮扶清单,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9.建立暑期在村(社区)固定居住学生监护人清单。

10.落实护塘人员对负责水域进行值班巡查,建立巡查台。

四、学校防溺水职责清单

1.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联系制度,并建立结对帮扶责任清单。

2.落实防溺水结对联系人网格化管理,防溺水结对联系人按规定落实宣传教育、警示提醒等工作。

3.以学校、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

4.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一批防溺水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二会”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5.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

6.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学生监护。

7.进行一次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四知”情况调查,家长(监护人)应知晓防溺水知识,相关提醒到位。

8.摸清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离异家庭、孤)等特殊情况学生群体,建立台账,学校领导、班主任重点结联系。

9.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学校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10.开展游泳、溺呛水自救他救教育和培训。

11.上好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并组织一次防溺水安会知识竞赛。

12.开展一次防溺水集中签名和承诺活动。

13.开展一次防溺水全员家访活动,留存录音或视频资料

14.印发一份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或宣传材料。

15.布置一篇防溺水家庭作业。

16.签订一份防溺水学生承诺书、一份防溺水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承诺书,

17.录制每一名学生防溺水“六不二会”承诺视频。

18.每名学生写一篇收看《安徽省预防学生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观后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