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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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73A/202402-0007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负责人解读】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蒋志法解读《利辛县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日期: 2024-02-01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 0558-881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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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负责人解读】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蒋志法解读《利辛县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日期: 2024-02-01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 0558-8810173
【负责人解读】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蒋志法解读《利辛县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01 16:25 信息来源:利辛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问:学生资助资金包括哪些?

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蒋志法:1.中等学校的资助有:中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2.普通高中的资助有: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国家助学金;3义务阶段的资助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4.学前教育的资助是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

2问:学生资助资金资助范围和标准?

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蒋志法:1.中职学校资助范围及标准包括:(一)免学费。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二)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县分为3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2.普通高中资助范围及标准包括:(一)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县分为3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范围及标准包括:(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是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特教学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特教学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50元。4.学前教育资助范围及标准。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

3问:申请条件、流程及资金如何发放?

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蒋志法:由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向学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进行评审、公示,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报送县资助中心汇总。由县资助中心向县财政申请资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打入学生社保卡或学生监护人社保卡。原则上,学生资助资金按学期发放。

4.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利辛县教育局副局长蒋志法       咨询联系方式:0558-881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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