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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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713998587B/202404-0006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企业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绿化工程项目中苗木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号: 利建办〔2024〕22号
发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日期: 2024-04-25
咨询机构: 利辛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803515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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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企业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绿化工程项目中苗木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号: 利建办〔2024〕22号
发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日期: 2024-04-25
咨询机构: 利辛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8035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绿化工程项目中苗木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16:01 信息来源: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建办〔2024〕22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绿化工程项目中苗木

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现将《关于加强绿化工程项目中苗木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加强绿化工程项目中苗木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关于加强绿化工程项目中苗木质量

管理的若干措施

 

为加强我局负责实施的绿化工程项目中苗木质量及工程竣工后苗木养护的管理,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绿化工程项目设计阶段,严格把关苗木品种的选择,响应相关政策多采用本地树种。

第二条 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明确写明苗木的品种、规格等相关要求。

第三条 绿化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绿化苗木进场时,严把质量关,核查进场苗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禁止进场施工。

第四条 绿化工程项目竣工阶段,要求施工企业绘制竣工图,整理绿化苗木等材料清单。

第五条 绿化工程项目移交阶段,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套资料(包括苗木数量、规格、图纸等)一并移交给接受单位。

第六条 本措施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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