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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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94Q/202403-00060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申请指南、监督渠道】利辛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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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申请指南、监督渠道】利辛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申请指南、监督渠道】利辛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05 09:59 信息来源: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财农〔2021〕421号)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的补贴资金,其补助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有一定的义务要求,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各级政府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民切实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深翻、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保护和提升地力。

 

(二)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2021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对于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我县的补贴标准,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并保持不同年度相对稳定。

 

(四)申请程序:

 

1、村级填报。村委会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编印的《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内容要求,以农户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严格按照补贴依据的要求,甄别填报《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核实、汇总后乡镇包村干部签字确认,报镇、街道。

 

2、镇级审核。镇、街道组织纪委、农综站等有关部门,审核各村上报《清册》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汇总后,经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数据录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清册》进行汇总审批确认,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在县级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提供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同时,由县农业农村局上传“惠农补贴发放系统”,并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4、兑付补贴资金。财政局按照农业农村局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根据省资金到达时间,会同县农商行、邮储银行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并在存折摘要栏内注明“农业保护补贴”字样。



受理单位: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


政策咨询电话:0558-8833179

监督电话:0558-8812507

工作地址:利辛县城关镇建设路62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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