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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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51B/202312-00091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面向公众】中疃镇公开征求《中疃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5 发布日期: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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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面向公众】中疃镇公开征求《中疃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5
发布日期: 2023-12-25
【面向公众】中疃镇公开征求《中疃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09:10 信息来源: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中疃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 发送至电子信箱:lxxztzdzb@163.com

2. 函寄至以下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邮编236700)

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月26日。

联系电话:0558-8941210

《中疃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特制定《中疃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二、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有关要求,利人社字2024〕14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中疃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共分为五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为参保范围,明确了可参保的人群。

第二部分为个人缴费,明确了各个缴费档次和金额。

第三部分为缴费补贴,明确了各个档次缴费的财政补贴。对按照100元缴费档次代缴的财政补贴,省财政承担20元,其余由我县财政承担;对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参保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承担50%,其余由县财政承担。

 

第四部分待遇领取,明确了领取的年龄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

第五部分丧葬费补助,明确了参保人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可领取的丧葬费补助。

《中疃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有关要求,利人社字2024〕14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保制度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按照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目标任务

按省、市、县民生工程要求,完成2024年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任务30564人,养老金发放率100%。

四、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领取

(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

(二)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保的人员应当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有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鼓励参保人员选择高档次缴费。对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员,县政府每年按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不重复代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按卫健委相关文件标准代缴。

(三)缴费补贴。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为:500元补贴70元、600元补贴80元、700元补贴90元、800元补贴100元、900元补贴110元、1000元补贴120元、1500元补贴150元、2000元及以上补贴200元。对按照100元缴费档次代缴的财政补贴,省财政承担20元,其余由我县财政承担;对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参保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承担50%,其余由县财政承担。

(四)待遇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2024年基础养老金为每月146元(65周岁及以上人员加发2元高龄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每人每月2元。对65周岁及以上人员加发的2元高龄基础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增发的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均由我县财政承担。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全部余额可依法继承。个人账户全部余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五)丧葬费补助。对参保人死亡的,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从死亡之日起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内持相关死亡证明申请办理丧葬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基础养老金(死亡后多领的养老金从丧葬补助金中扣除),丧葬补助金由县财政承担。

五、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服务

(一)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充分利用春节返乡人员高峰期,集中抓好宣传缴费工作。利用村村通广播、电视、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宣传,镇村干部要深入农户,重点宣传城乡居保缴费档次提高、补贴增加、待遇增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缴不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未来养老金水平等通俗易懂的重点内容。

(二)时间要求。确定20241到3月份为集中缴费期,集中缴费期应基本完成缴费任务,确保100%完成下达缴费任务。乡镇人社所定期要将未缴费人员花名册反馈给各村(社区)。村“两委”干部要以未缴费数据为抓手,逐户逐人催缴,重点宣传高档次缴费。

(三)做好缴费服务工作。征缴方式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采取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网上缴费,鼓励村“两委”秉公诚心为民服务,对不会网上缴费的,村“两委”要引导、帮助群众通过皖事通、微信、支付宝等途径进行网上缴费。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职,帮助群众完成缴费。

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微信缴费具体流程:打开微信一点击发现一点击小程序并搜索“安徽税务社保缴费”进入小程序一点击我要缴费并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下一步,勾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并完成缴费。正常补缴。乡镇人社所每年年初应把本年度年满60周岁人员名单下发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于部要以此名单为抓手,对往年度欠费人员要逐人通知进行补缴费以确保参保人能够按时领取养老待遇。对于新参保的居民,各(社区)要积极引导群主高档次缴费,激发广大参保居民的参保缴费积极性。

(四)助保贷工作

“助保贷”业务是为了给达到退休年龄但存在缴费困难的群众提供金融支持,通过助保贷款方式帮助参保群众实现高档次缴次缴费,促进个人账户总额增长,提高到龄后个人并老金待遇领取水平。

各村(社区)对符合“助保贷”办理条件的城乡居民要逐人宣传“助保贷”政策,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助保贷”政策的知晓率,让参保群众真正享受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幸福生活,抓住“助保贷”这一惠民政策,帮助缴费有困难的群众解决资金难题,进一步提高我镇城乡居民领取待遇水平。

(五)兑现

排名标准:收缴完成情况占比20%,1000元以上任务完成情况占比80%,综合计算排名。                  

第一次兑现202427日(腊月二十八

名次奖前五名: 1000元、800、600元、400元、200元。

第二次兑现2024225日(正月十六

奖前五名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第三次兑现202438日(正月二十八

奖前五名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罚后三名300元、200元、100元。

完成80%的村,村书记大会表态发言,承诺完成期限。 

对完成80%的村,拨付农保员工作经费4000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励100元,完成100%的村拨付农保员工作经费6000元。           

2024 年3月18日起,对没完成80% 任务的村社区实行周调度,直接调度到镇包村干部、村(社区)书记、农保员。

202441日仍不能完成80%的,适时调度,此项工作纳入考核。 

六、扎实抓好风险防控工作

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责,整体谋划,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干劲不减,做好城乡居保各项工作,要宣传引导参保群众使用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缴费。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死亡人员重复领取待遇人员,确保社保基金不流失。要把缴费人员明细定期分村进行公示,方便群众进行对账,确保账账相符。

七、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服务工作

为防范骗取、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死亡人员信息比对。同时各村(社区)应每年组织开展待遇享受人员走访服务活动,了解辖区内待遇享受人员生存健康状况和是否存在冒领现象,每月25日前按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及发放丧葬费手续。

附件:中疃镇2024年度城乡居保工作任务分解表

 

                           


2024年中疃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任务

序号

行政村

任务数

参保率%

备注

1

姜黄社区

1430

 

 

2

高皇社区

2152

 

 

3

黄牌坊社区

1139

 

 

4

中疃社区

2863

 

 

5

黄井社区

1747

 

 

6

武楼社区

1529

 

 

7

谢疃社区

1710

 

 

8

张板桥社区

2182

 

 

9

后冯社区

2516

 

 

10

镇北社区

1432

 

 

11

狮沟社区

2475

 

 

12

代郢村

1326

 

 

13

周集村

1811

 

 

14

张寨村

1294

 

 

15

曙光村

2153

 

 

16

楚桥村

1598

 

 

17

徐大村

1207

 

 

合计

30564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