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4年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26 17:20
信息来源: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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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妇幼健康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3]239)号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利辛县2024年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经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会议同意后,以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联合名义印发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围绕《关于印发2023年妇幼健康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3]239)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和行动目标,进一步明确我县项目目标和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继续完善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和流程,为我县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我县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
三、起草过程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方案》起草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中心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项目办相关人员参加的文件起草组,进行研判在县妇计中心领导下承担《方案》起草工作。
今年1月10-12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式启动文件起草工作。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主持相关人员召开1次文件起草组全体会议,对起草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一定要起草一份高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方案要求的文件。
文件起草组认真学习《2023年妇幼健康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和行动目标,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妇联《关于印发2014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4]107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方案》起草工作。
2024年1月15-16日把《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相关部门和部分医疗机构征求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和部分医疗机构对方案提出了修订意见,起草组于1月17-18日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2024年1月20日对《方案》进行会议审定。
2024年1月25日对《方案》进行正式印发,印发后于1月31日正式下发至各医疗机构进行贯彻落实。
四、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为我县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我县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70%以上。
2.提高全县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对营养包的知晓率,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
五、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对符合条件婴幼儿免费发放营养包及服用方法指导、对婴幼儿看护人科学喂养知识及辅食添加原则指导等内容。
一、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项目实施主要内容、营养包的好处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脱贫地区儿童健康,普及婴幼儿喂养知识及儿童营养健康知识,让脱贫地区儿童及看护人在项目实施中普遍受益。
二、免费发放营养包。利辛县辖区常住满6月龄婴幼儿看护人可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辛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儿童健康体检时免费领取营养包,每天服用1包,免费服用至24月龄
三、普及婴幼儿喂养知识及儿童营养健康知识;婴幼儿看护人可通过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辛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工作人员咨询和获取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辅食添加时间、原则、种类等科学喂养知识,提高自身的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并了解12月龄内辅食添加的重要性以及正确添加辅食可有效降低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的发生。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为持续推进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面了解6-24个月儿童营养状况、喂养情况、监护人的喂养知识、营养包服用的规范等,检验项目实施效果,计划抽取部分乡镇为其辖区6-24月龄儿童量身定做免费服务项目,全面了解儿童营养健康状况改善情况,全面评估项目实施的效果。
(二)指导评估
建立健全的项目指导与评估体系,并适时进行现场指导和评估。督导评估工作由县妇计中心承担,要制定本县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考核细则,细化相关评估指标,定期开展评估,并向县卫健委基妇股提供评估报告,不断提高辖区内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质量。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利辛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881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