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
2024年2月
目录
第一部分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4年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一部分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科学规划促进发展。编制好科学发展规划,营造好科学发展环境,突出镇域特色,加强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特色经济;
(三)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提供社会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种养殖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五)执行本行政区域计划。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帮助脱贫户发展种、养殖业,加强贫困户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寻找适宜的就业岗位,想方设法增加脱贫家庭的收入,巩固脱贫成效。
(七)全面启动乡村振兴工作。
(八)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预算(扶贫工作站,文化广播经济信息服务站,经济信息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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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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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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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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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店孜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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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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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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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店孜镇扶贫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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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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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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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店孜镇文化广播经济信息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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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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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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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店孜镇经济信息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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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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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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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店孜镇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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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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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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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店孜镇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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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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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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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店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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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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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明确招商方向,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承接长三角转移产业,做大镇区商贸服务和制造业,做优特色农业,做强煤电产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立足当下登高望远,远谋近施开创未来,着力打造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强劲增长极。积极打造三县交界的中心城镇、功能完善的工矿新区和乡村振兴的美丽小镇。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财政收入增长12%以上,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0%以上,节能减排、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紧盯“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实现各类排查问题动态清零。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脱贫后续帮扶工作,坚决做到工作标准不降、政策力度不减、脱贫成效稳固。健全返贫防控体系,切实巩固脱贫成效。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双基建设水平,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快土地流转,以“整合资源、规模经营、增收增效”为目标,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土地入股、订单农业等农业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创建“三品一标”,打造马店孜农产品牌,为长三角地区提供优质绿色农产品,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农民增收。
(二)坚定不移推进“双招双引”
坚持“项目为王、招商为要、环境为本”,继续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不断增添新动力、培育新动能。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坚持产业链招商,聚焦煤电循环产业、食品级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方法,进一步突出以商招商、产业招商。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利辛老乡,请您回家”和助力青年学子创业活动,用好人才新政和招财引智奖励办法,大力支持和鼓励在外能人返乡创业,对重点企业、项目做好跟踪服务,持续跟进项目投资转化,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力争五年内做到新签约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个以上。
(三)坚定不移促进乡村宜居
接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行动”,启动“百村千塘”示范整治行动、“清洁村庄、文明家园”攻坚行动。完成农村改厕任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8%以上,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60%。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电路气和物流等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继续抓好农村巷道建设,动态清零农村危房。强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林长制”,加强西淝河、茨淮新河清水廊道保护,筑牢生态屏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巩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果,确保突出环境问题见底清零不反弹。切实抓好养殖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完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处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依规重拳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拓展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和文明镇村、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积极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
(四)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教育质量水平。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提升医疗卫生水平。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镇村医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卫生健康综合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城乡救助、养老和托幼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及弱势群体救助工作,保障特殊人群基本生活。
切实抓好社会治理。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推进邻长制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在民事调解、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强化源头预防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突出化解矛盾,继续开展信访积案攻坚,依法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及时有效、科学应对突发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坚定信心不动摇。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镇广大干群,以“长风破浪会有时”的强大信心和“不破楼兰誓不还”的坚定决心,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踏实干,迈开步子大胆干,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马店孜。
第二部分2024年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42.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42.1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1099.7万元,占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1万元,占10%;医疗卫生支出105.1万元,占6.4%;住房保障支出88.2万元,占5.4%;城乡社区支出185万,占11.2%。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7.1万元,比2023年预算拨款增加114.56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对各项事业加大了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1099.7万元,占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1万元,占10%;医疗卫生支出105.1万元,占6.4%;住房保障支出88.2万元,占5.4%;城乡社区支出185万,占11.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24年预算1099.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7.7万元,增长9.75%,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度三类人员纳入预算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963.4万元,“事业运行”预算13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预算改革业务”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2024年预算164.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3.9万元,减少7.8%,减少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减少等。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3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人员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7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35.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预算10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2万元,增长66.5%,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51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54.1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预算8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4.8万元,增长39.1%,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0.6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7.6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5.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2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1万、工会经费8.631万、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其他交通费21.12万。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5万,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五、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4年收支总预算164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7.1万元,比2023年预算拨款增加114.6万元,增加14.6%,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55.9万元,减少71.1%。
八、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642.1万元,比2023年预算拨款减少341.34万元,减少17.2%,原因主要是对各项事业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55.1元,占88.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87万元,占11.4%,主要返还土地出让金及项目建设。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性拨款185万元,比上年少45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2万元比上年多2万元。其中马店孜镇东门社区土地出让金185万元,2024年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11. 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表的说明
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63万元,比2023年多68.63万,主要用于保障省财政厅办公区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各单位政府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