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建管〔2024〕3号
关于印发《利辛县住建领域冬春安全生产
事故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相关企业:
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关于印发亳州市住建领域冬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亳建安〔2023〕20号)《关于加强全市建设领域春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亳建安〔2024〕1号)《关于汲取“1.19”河南南阳学校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当前及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利防办字〔2024〕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利辛县住建领域冬春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24年1月26日
利辛县住建领域冬春安全生产事故防范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关于印发亳州市住建领域冬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亳建安〔2023〕20号)《关于加强全市建设领域春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亳建安〔2024〕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监管、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南阳火灾事故”“云南楚雄山体滑坡事故”“江西新余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韩俊批示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结合市住建局《关于印发亳州市住建领域冬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亳建安〔2023〕20号)《关于加强全市建设领域春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所有项目(含停工项目)、自建房、群租房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紧盯企业负责人落实六项任务、自建房(群租房)所有人或使用人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摸清辖区内安全隐患类别,建立清单台账、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并明确责任到人,全力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奋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全县住建领域冬春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坚强领导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住建领域冬春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做好冬春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三、工作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县集中开展住建领域冬春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做好在建项目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参建各方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
伤害、坍塌、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动火作业等引发的建筑工地火灾等事故类型,聚焦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基坑工程、板房、燃气安全、易燃材料堆放区、用电、动火安全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领域,以“逐项目、逐楼栋、逐设备”的标准,落实“冬季
五防”应对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做好停工项目安全防范工作。对于停工项目尤其 是长期停工项目,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
参建方落实现场封闭、人员值班值守、日常安全检查等安全 防范措施,避免人员误入发生安全事故;项目复工前做好安 全生产条件自评工作,自评不合格或未开展自评工作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三)做好自建房安全防范工作。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新建自建房建设安全管理,加强经营性自建
房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改,落实场所封闭、 人员撤离、设置警示标识等措施,安全隐患未消除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四)做好群租房安全防范工作。聚焦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群租房密集地区,组织街道、物业持续深入排查,
对占用应急疏散通道、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清理;对未完成整改的群租房依法采取人员撤离、场所封闭等安全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五)做好城市危房安全防范工作。要针对城市危旧房屋摸底调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大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居住使用条件的房屋,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停止使用,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对于居住在D级危房且无其他住房的困难群众,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同时,探索以维修加固、收储拆除、拆除重建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及时消除城镇居民住房安全隐患。
(六)做好高层无水小区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无水小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物业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及时清理堵塞安全疏散通道杂物、易燃物品等,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及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月1日)。结合实际,对冬春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督促企业自查自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4 2月1日至2月29日)。根据安全生产特点和监管重点,采取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等方式,督促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24 年 3 月 1 日至 16 日)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立冬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组,对领域内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冬春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第四阶段:总结深化阶段(2024 年 3 月 7 日至 31 日)。认真分析冬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完善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针对措施,认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职尽责。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坚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紧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建立完善冬春安全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责任清单,以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冬春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严格精准执法,强化舆论监督。要针对六项工作任务精准发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岗前警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舆论氛围。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集中开展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强化值班值守,加强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准备、人员培训,确保遇有险情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