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辛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印发《关于利辛县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利辛县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利辛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日
关于利辛县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
体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实验区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学生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开齐开足体育课,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教学、大课间、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2023-2024学年,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95%以上,优良率50%以上。到2025年,学校体育工作机制运行更加有效,评价体系更加科学,教学、训练、竞赛体系不断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体教深度融合。
三、重点任务
1.科学开设体育课程。严格落实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在完全保障小学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小学3年级以上至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的基础上,鼓励各中小学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不得削减、挤占规定的体育课时。积极拓宽课程领域,丰富课程内容,着力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
2.提升体育教学质量。更新教学观念,改变单一学习知识或某项技术的现状,从综合育人的高度和体育课程一体化的思路,强化“教会、勤练、常赛”过程与结果,有效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注重中小幼衔接,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重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重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重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重在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注重差异化、个性化教学,加大体育教学指导,健全体育课听评课制度,科学开展体育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校长每学期听体育课不少于4次,分管副校长不少于6次。坚决杜绝说教课和“放羊课”,提高教学效果,保证体育课合理的运动负荷和练习密度。在完成各年级必修必学内容学习的原则下,可打破传统的体育课堂教学组织形式的局限性,积极探索与适当增加“体育选项走班制”教学组织形式。对班额20人以下的小学班级可科学安排合班教学,合班后人数一般不超过45人。
3.强化校内外体育锻炼。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合理安排校内外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周末和节假日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大课间活动评比,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当天下午课后落实1节体育锻炼课时,将体育锻炼作为课后服务的重要内容。利用晨跑、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等,培养学生每天跑步和跳绳的锻炼习惯。中小学校要加强家校协同,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加强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4.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以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实验校为重点,逐步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深入开展校园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梳理五禽操、武术、棋类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因地制宜开展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活动,培育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增强文化自信。
5.健全学校体育竞赛体系。建立田赛、径赛、棋类等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县级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完善县、校两级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制度,原则上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2次以上全校特色项目体育比赛,经常性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确保阳光体育运动覆盖全体学生。中小学校建设学校代表队,积极参加省市县等不同层级体育赛事,促进体育竞赛活动全员化、常态化开展,打造利辛体育特色项目。积极打通体育特长生升学通道,适度增加体育特长生招生人数。加强体教融合,开展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
6.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校体育教师补充和定岗机制,科学调配体育教师。在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探索“跨校走教、共享教师”,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专职体育教师达到学校规定体育课满课时、兼职体育教师每周8节以上体育课的,每人每年享受运动服装费800元待遇,不按要求着装上课的体育老师不得发放运动服装费。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计入教师工作量,每次计1课时;对体质测试成绩优秀的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聘任、各级各类评先方面予以倾斜。加大对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体育教师基本功、优质课评比、教学技能评比等活动。县教研室和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每年至少开展2次体育教师集中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体质监测操作规范的培训,持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
7.改善学校体育设施条件。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器材室、专用教室,保障充足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跳绳、单杠、乒乓球台、坐位体前屈测试仪、肺活量测试仪、身高体重仪等器材与用品,并定期维护与补充,保证安全使用。小规模学校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设施设备和器材。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室内体育场馆和风雨操场。县文旅体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加大利辛县体育学校(利辛一中附属学校)建设,提升办学水平。
8.统筹整合社会场馆资源。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县文旅体部门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定期公布开放公共体育场馆清单。鼓励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合作开设体育课程。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加强体育设施设备建设,面向学生提供体育训练与活动服务。
9. 强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和优良率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文件,每学年县教育部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体质健康测试与上报,并组织抽测复核。学校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完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实现精准测试,精准评价和精准干预。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对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进行全面测试,及时将结果反馈家长,确立提升目标,在班级宣传栏张贴公示。进一步强化班主任提升学生体质水平的意识,积极配合体育教师开展各类体育教学活动,为学生体质提升提供管理保障。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任务落实到班级,体育教师负责体测项目的知识传授与技术指导,班主任负责所在班级的组织管理和思想教育。体育教师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统计、整理、上报),达到目标要求,每班每学年工作量计8课时。统筹做好中考体育项目训练与学生选考指导工作,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10.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体育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将教学质量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按照上级文件落实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认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支教任务计入工作量,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提升体育教师科研能力,积极支持体育教师申报体育专项课题。加大对体育教师表彰力度,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四、奖惩机制
1.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县教育局对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测,合格率和优良率不达标的学校和校长年度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
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与体育教师、班主任的绩效工资考核挂钩,学校制定具体办法,所任教班级合格率和优良率不达标的体育老师与班主任本年度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教育突出贡献奖范畴,对于成绩特别优秀的学校和教师进行奖励。
3.建立中小学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严格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行政问责制度。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或者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建立学校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协调推进工作格局,保障学校体育改革的政策和经费落实。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总体协调;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宣传教育;文旅体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训练辅导、竞赛活动,做好体育学校共建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大型体育活动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卫健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大型体育活动医疗救治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县级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工作;人社和编制部门要协助教育部门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统筹规划体育场地建设;民政部门要指导社区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妇联、共青团等组织要发挥在群众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入户指导、开设家长课堂等方式,动员和组织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开展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为家长和孩子提供体育锻炼指导服务。各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是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的担当意识,把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亲自抓好体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在“五大行动”专项资金中设立体育工作专项经费,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确保体育设备、日常体育教学、学生体质测试、体育教师培训、教科研活动、师生体育活动和各类竞赛等经费依规开支。
2.强化教育督导和责任落实。把学校体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把“教会、勤练、常赛”机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情况、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等作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考核指标。专兼职督学经常性督查体育课堂教学内容落实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体育老师提出批评整改意见,对“放羊式”的体育课堂教学视情节轻重进行全县通报、效能告诫等相关处理。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持续下降的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3.加强安全管理和宣传引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校园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试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学校要强化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政策宣传,推广学校体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中小学校体教融合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中小学校体教融合行动任务清单
1.学校按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不挤占体育课时,鼓励中小学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
2.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3.提升体育教学质量,杜绝“放羊式”的体育课堂教学,探索“体育选项走班制”教学组织形式。
4.加强家校协同,探索推行以体育锻炼为主的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5.学区、联盟校和教共体探索“跨校走教、共享教师”,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
6.学校保障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所需的场地设施,安全配备所需体育设备和器材用品。
7.学校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和优良率作为班级和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8.学校建立与落实体育教学考核评价制度,校长每学期听体育课不少于4次,分管副校长不少于6次,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9.保障体育教师大课间活动课时、体质健康测试课时和服装费待遇。在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10.健全书记与校长是体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好体育工作。
11.坚持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2次以上全校特色项目体育比赛,经常性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12.坚持学校每学年评选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跳绳、跑步、跳高、跳远等十佳小能手。
13.坚持学区(县直学校)每学年举行1次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
14.坚持每学年开展1次学生体质健康全员测试与上报。
15.坚持每学年评比1次体育工作示范校(特色校)。
16.坚持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校园篮球比赛。
17.坚持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校园足球比赛。
18.坚持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励志跑操比赛。
19.坚持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羽毛球比赛。
20.坚持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跳绳比赛。
21.坚持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乒乓球比赛。
22.坚持九年级开展若干次体育模考。
23.坚持教学日每天组织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特殊天气除外)。
24.坚持利用课后服务开展各种体育类社团活动。
25.坚持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生近视防控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