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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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7XG/202303-0011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度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字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3-30
咨询机构: 办公室 咨询电话: 0558-88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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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度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字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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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度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30 17:01 信息来源:利辛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让我县高龄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2〕15号)文件规定和亳州市《关于提高我市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民养老〔2023〕2号)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对高龄津贴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变化对高龄津贴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3年3月初我局对文件初稿进行起草,文件起草过程中,县民政局收集整理、对比分析了市内三县一区的高龄津贴政策。根据亳州市《关于提高我市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民养老〔2023〕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关于做好2023年度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并于2023328日起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提高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扩大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确保利辛县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同等享受高龄津贴,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范围是具有利辛县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是调整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80周岁至99周岁(1943年至1924年,月份满80周岁)高龄老人的津贴标准由原来的80周岁至84周岁每人每年100元、85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年200元均调整到每人每月3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1923年及以前出生)高龄老人的生活津贴仍然执行原标准,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均按月打卡发放。

三是本通知自2023328日起执行。

六、创新举措

强化数据支撑,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建立县公安、卫生健康、殡葬等数据比对机制,优化高龄老人津贴月发放名单,通过“线上+线下”的核准方式,实现高龄老人津贴精准发放。80周岁至99周岁的高龄津贴按年度打卡发放调整为按月打卡发放,按月公示,发放流程更加及时、公正、透明、便捷、安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申请、审核、发放程序及时、公正、透明、便捷、安全。二是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对高龄津贴发放政策的宣传,使所有80周岁及以上老人都能享受到高龄津贴待遇,做到应发尽发。三是保证高龄老人津贴专款专用,明确各有关单位的监管职责,以及从事高龄老人津贴审核发放的工作人员、冒领高龄老人津贴人员等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政策解读:民政局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558-88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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