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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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理清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施方案》其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02 发布日期: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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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理清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施方案》其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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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理清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施方案》其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02 15:37 信息来源: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3月1日,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理清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和《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作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2月28日利辛人社局接到市局通知,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利辛县人社局着手起草《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理

清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施方案》(拟稿);3月1日,经局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为做到应退尽退,《通知》从清退原则、清退范围、成立领导小组、清退方式等方面对实施方案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清退原则

1.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施工企业通过现金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过人社部门缴存台账可查询的。

2、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的角度出发,应退必退,应退尽退。项目完工、竣工、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等多种符合条件均可申请退还。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清理清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理清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领导小组。

(三)清退方式

已竣工结算且无拖欠问题,符合退还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条件的单位和企业,按退还要求准备资料。

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始票据;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审批表;

3、《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证明;

4、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资料;

5、工程项目完工后6个月及以上,未能通过竣工验收的,须建设单位出具保证函;

6、施工合同解除的,应提供解除合同协议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等资料。

7、施工企业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8、竣工验收运转单。

9、其他相关资料。

(五)工作要求

1、清理清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意义重大,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落实工作责任。

2、要积极为企业服务,既要严格把关,又要主动服务,配合企业快速高效查询、核验票据资料,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付工作既要认真负责,又要高效廉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我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清理、清退工作快速有序地推进。

五、政策咨询方式

利辛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咨询电话:0558—88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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