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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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000/202308-0003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文号: 利人社字〔2023〕240号
发文日期: 2023-08-24 发布日期: 2023-08-2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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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文号: 利人社字〔2023〕240号
发文日期: 2023-08-24
发布日期: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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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15:40 信息来源: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人社字202324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相关企业:

为切实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培训全过程监管体系,持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对象

1、岗前培训: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

3、就业技能培训

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

二、加大数据比对力度

指导各培训机构和相关企业对参训学员进行数据比对,从源头上遏制违规培训现象的发生。重点对财政供养人员、

企业法人代表、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在校生、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人员等群体进行核实。

三、强化培训过程监管

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课率低于80%的取消当期培训班,情节严重的,启动退出机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各培训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涉嫌非法集资情况进行监管。

四、建立培训质效评估机制

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学员档案管理制度,完整记录学员的结业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基础信息。每期培训结束后,应随机抽取当次培训20%左右比例的学员,采取个别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就培训时间、培训效果、安置就业以及培训对象满意度等进行回访,建立电话回访台账。满意度低于80%的,取消政府补贴性培训资格。

五、优化培训补贴发放流程

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发放)。也可通过参训人员社会保障卡先行制发职业培训券,劳动者凭券参训,承训机构凭券申领补贴。

六、工作要求

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和稳定就业,增加收入的有效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环节,社会关注度高,涉及资金量大,各培训机构和相关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资金安全。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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