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科技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科技局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05A/202303-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名称: 《利辛县落实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利政办秘【2023】8号
发文日期: 2023-03-08 发布日期: 2023-03-11
咨询机构: 利辛县科技局 咨询电话: 8812271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05A/202303-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名称: 《利辛县落实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利政办秘【2023】8号
发文日期: 2023-03-08
发布日期: 2023-03-11
咨询机构: 利辛县科技局
咨询电话: 8812271
有效性: 有效
《利辛县落实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1 15:53 信息来源:利辛县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落实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我县以企业为主体、产业化为导向、需求为牵引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亳政秘〔2022]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需求为牵引、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支撑县域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下好创新“先手棋”,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坚持围绕企业抓产业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科技与产业一体化,创新对接服务机制,完善专业服务体系,鼓励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壮大转化主体,开展科研项目攻关,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强化科技创新“栽树工程”,为经济发展增动能。到2025年,支撑县域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基本形成,全县全社会研发支出年均增长15%以上,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3亿元,累计转化科技成果超过160项,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超过90家、累计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对接服务机制
1.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机制。县政府成立科技创新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和顶格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构建科技与产业、金融、人才协同的“大科创”工作格局。科技创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县科技局负责)
2.建立主导产业专班主动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机制。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各专班深入走访企业,指导帮助重点企业凝练挖掘技术需求;专班领导主动对接高校科研院所,邀请专家深入企业,促进技术需求与创新资源有效对接。支持企业以委托研发、产学研合作方式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和转
化服务工作。科技部门做好牵线搭桥,对接情况一季一通报。(产业专班牵头单位负责,县科技局配合)
3.完善常态化科技成果捕捉对接机制。依据市选聘“科技助理”管理办法,每年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选聘2名“科技助理”到县科技部门挂职锻炼,全职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招院引所”、创新联合体培育等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科技局负责)(二)完善专业服务体系
4.积极对接使用省、市级专业服务平台。积极用好“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企业难题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科技项目精准扶持等。(县科技局负责)
5.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吸引长三角等发达地区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在我县建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完善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实行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与成果登记同步进行制度,鼓励非财政科技立项成果、参与各级科技奖励评审成果在系统登记。加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推动建设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推动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等在利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县科技局负责)
(三)鼓励创新平台建设
6.推进科技成果孵化载体建设。提升“众创空间一孵化器一加速器一产业园”创新创业载体运营质量,重点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引进县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利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推动“研发孵化在沪苏浙、产业落地在利辛”的新模式,支持我县科技企业孵化器与沪苏浙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接与合作。(县科技局牵头)引导企业到沪苏浙等地设立“人才飞地”和“研发飞地”。(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科技局负责)
7.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科研院所为支撑,共建轻纺服饰等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研发、转化、交易、服务”,为产业发展、产业技术创新、产业人才培养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依托工业互联网,打造汇聚各类创新要素的优势平台。(县科技局、县经信局负责)对共建的创新平台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提供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用房和引进人才用房等。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以成果转化为主导,兼具科技研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等多种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利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县科技局、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
(四)培育壮大转化主体
8.抓好科技企业“双倍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到2025年较2021年翻番。制定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一高新技术企业一高成长企业一上市企业”的梯度培育机制,引导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县科技局负责)
9.抓好规上企业“两清零一提升”。指导帮助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扩面清零”。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提升企业创新意识和能力,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县科技局、县经信局负责)
10.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重点围绕粮食生产、蔬果种植、畜禽养殖、食品加工、轻纺服饰等领域,建立科技特派员需求库,通过选派科技特派员(团),帮助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攻克技术难题。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为支撑,推动科技服务下沉,促进技术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农业科技“四新”的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县科技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撑
11.强化科技与金融融合。推动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科技融资担保业务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推动融资担保机构、银行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支持商业银行等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对科创型企业开展授信,扩大贷款规模,每年科技型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各商业银行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成立科技成果转化
工作专班,建立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力量配备。(县科技局、县人社局负责)
(二)强化多元投入。围绕优势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一批符合产业创新需求的科技攻关项目,科技研发类项目坚持企业为主牵头,主要采取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方式实施。(县科技局负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科技创新文化和舆论环境,加强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培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科技创新意识。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科技局负责)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