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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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672649144T/202305-00130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建议提案办理】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3 发布日期: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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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建议提案办理】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3
发布日期: 2023-05-23
【建议提案办理】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5-23 09:13 信息来源:利辛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季浩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不断扩大高标准农田范围与工程提升

近年来,利辛县农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田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节水灌溉,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配套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截至2022年,全县一轮长达十五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农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有所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但是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从2023年开始,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农建发〔2022〕5号)精神,统筹做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作。对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2023年我县计划批复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涉及张村镇、孙集镇、孙庙乡、城关镇、永兴镇等靠近西淝河五个乡镇(其中张村镇涉及淝东、李集、柳西三个村),现已规划设计评审结束,现已进入招标阶段。

下一步,全县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农业部门下达高标准农田提升工程项目计划逐年立项、逐年实施,不断扩大实施范围。

二、 关于提高每亩的资金投入规模

建设好高标准农田需要有力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农建发〔2021〕6号,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指出,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一般应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近年来,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从亩均1500元,提高到2250元;从亩均2250元提高到2500元。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按照国家,省、市农业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多方争取资金,争取将亩均2500元逐年加大到3000元-5000元,切实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投入标准。

三、 关于高规格规划和设计

2023年,我县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实地踏勘,广泛征求镇村意见,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科学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充分体现三个结合:一是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坚持以贫困地区为重点,优先支持贫困村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夯实基础。二是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站位现代农业发展全局,科学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布局,着力加强基地建设,培育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三是与耕地占补平衡相结合。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求,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的机制。四是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树立全域建设理念,以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统筹推进农田建设与村庄建设,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美丽田园。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省市要求,多与镇村对接,做好宣传工作,召开村组会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统一思想,凝聚广泛共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前期规划设计打下良好基础。

四、关于加强后续管理管护

建后管护是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意见》和《规划》均明确规定,各地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规定,在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确保管护质量。《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5号)也规定,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合理保障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支出。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水利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国土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健全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合理保障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感谢您的关心,希望继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给予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8******73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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