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规范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评审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机制,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 号)、亳州市《关于做好 2023 年度亳州市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3]7 号)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一、基本原则
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 竞争、择优晋升 ”的原则,在整个评审工程中做到“四公开 ”, 即公开岗位、公开述职、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公示推荐竞聘人员名单。
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符合。
2、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3、任职期间应按质按量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所规定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安徽省教育 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 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 号)、 亳州市《关于做好 2023 年度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3]7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委 会决定,成立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杜牡
副组长:任峰
成员:孙怀志张玲 武志刚吴奎奎 沈超付 贾小利
四、工作要求
(一)核定岗位
我校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 号)文 件要求。依据 2023 年县人社局岗位设置批书,我校高级讲 师岗位剩余 51 个,讲师岗位剩余 62 个,为合理使用岗位指 标,2023 年我校计划使用高级讲师指标 7 个,讲师指标 17个。
(二)推荐申报
学校根据岗位使用计划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 竞争推荐。职称评审小组对参加竞争人选进行量化考评,对符合条件的教师严格考核,按考核结果确定上报人员名单。
(三)单位公示及争议处理
1.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评审工作,坚持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干扰正常评审工作的,取消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2.在评审过程中,学校将继续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 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方上报材料。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4.本方案由教研处负责解释。
(四)个人承诺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反映 教师平时教育教学的成果与业绩, 申报人应按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由省人社厅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要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不得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而提供虚假材料。 申报人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学校进行严格把关。
(五)审核受理
领导小组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 ”的管理责任制,审核后由校长在各类材料上签字、加盖公章。
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 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学校予以通报并取消申报资格。评审已通过的,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人员 5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对参与造假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