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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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305-0024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简明问答】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海洋解读《利辛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利环委〔2023〕2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9 发布日期: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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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简明问答】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海洋解读《利辛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利环委〔2023〕2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9
发布日期: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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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海洋解读《利辛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利环委〔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5-19 12:28 信息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简明问答】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海洋解读《利辛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利环委〔2023〕2号)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前印发了《利辛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海洋对该方案作了详细解读。

问:今年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根据《方案》,我县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的原则,全县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包括垃圾、荒草、落叶等)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加大夏收和秋收阶段秸秆禁烧力度,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为顺利完成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年度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问: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县采取了哪些工作方案?

答: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提前明确“人、机、地”包保措施,全面夯实收、种、防技术路线。乡镇、村的工作方案细化到田亩,重点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任务上做文章,确保短茬收割、迅速离田、集中收储、清理转运等各个环节顺畅衔接、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有机结合,广泛采取标语、横幅、告知书、流动广播等贴近群众、生动活泼的形式集中宣传,营造浓厚的禁烧工作氛围。三是落实网格化监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政府主导、三级联动(县、乡、村)、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问:今年我县在秸秆禁烧中有哪些创新的监管方式?

答:今年我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效率。坚持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利用卫星遥感、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实现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的科学化管理。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切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问:为保障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建立了哪些督查制度?

答:一是加大督查力度。今年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县领导包点督导制度,成立九个包点督导组,在午秋农作物收获期,各组对包点地区每天开展不间断的集中督导。二是严格火点认定。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1年秸秆焚烧火点认定及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对火点的认定及核减工作。三是明确考核奖惩。县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措施不力、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予以警示,并派专项督导组开展督导,被督导乡镇应向督导组报送整改工作报告,并抄送县生态环保委办公室。

问: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同志采取了哪些考核措施?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在发布省、市两级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启动Ⅲ级以上响应措施期间,凡因焚烧秸秆造成我县被市、省政府通报批评、约谈或暂停审批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等不利后果的,将对相关乡镇工作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558-881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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