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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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利辛县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及办理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02 发布日期: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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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利辛县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及办理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02
发布日期: 2023-11-02
利辛县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11-02 09:22 信息来源: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及办理流程
【救助标准】
一、因家庭成员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人
身意外伤害及其他单发性突发事件,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
救助等资金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
的,可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低保标准 3-6 倍(2118 元
-4236 元)的救助。如有人员重伤,可在此基础上,再比照
重大疾病临时救助标准进行复合救助。
二、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参照市城乡医
疗救助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和各类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补偿及社会帮扶后,个人负担医
疗费用仍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
的,根据当年自负医疗费用情况,分档给予低保标准 2-10
倍(1412 元-7060 元)的救助:累计自负费用 5000-10000
元的,救助标准为 1412 元/户;10001-20000 元的,救助标
准为 2824 元/户;20001-30000 元的,救助标准为 4236 元/
户;30001-40000 元的,救助标准为 5648 元/户;40000 元以
上的,救助标准为 7060 元/户。
三、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可视子女就读中小学、中高职、高等教育情况(不含自费择
校生和非全日制教育阶段的学生),给予低保标准 3-6 倍
(2118 元-4236 元)的救助。四、对于重大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标准可采取一事一
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办理流程】
1、申请。由居民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签署家庭经济状
况核对授权书,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2、受理审核。乡镇(街道)受理申请材料后。2 个工作
日内开展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入户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
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
(居)民委员会或居住地进行公示 2 天。
3、审批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且救助金额在 4 倍低保标准
以下的,乡镇(街道)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应将审批决
定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对符合条件且救助金额在 4 倍低保标
准以上 10 倍以下的,县级民政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
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办理地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拨打:利辛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88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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