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利辛中学联盟校教育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初中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平公开;
2、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责任明确;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无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3、具有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含研究生) :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至9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校区(学部)岗位信息咨询联系人:
利辛县淝河路中学:朱雪明 13856829566
利辛县向阳路中学:朱永久 13856707882
利辛县第十一中学:高新广 13856789084
招聘工作具办人:王飞龙 13705673780 0558-8810263
2、资格审查和面试
由利辛中学联盟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3、复核、公示与聘用
经利辛中学联盟校复核合格,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 学校验证原件,留下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本人那一页 (复印件);
3、毕业证;
4、小2寸彩色照片(5张);
5、教师资格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管理与待遇
1、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没有解除的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待遇
学校根据《利辛中学联盟校自聘教师管理方案》核算待遇。
六、其它事项
1、正式聘用的教师可参与当年优质课磨课活动;
2、学校平时对招聘人员在教学设计、备课、上课、说课、微课制作等方面进行培训,为招聘人员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助力;
3、本次招聘为学校自聘方式,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为十个月;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利辛中学联盟校。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9月11日17:00;
2、面试地点:应聘教师根据自己填报意向分别到各自校区(学部)参加面试。
校区(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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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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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淝河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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淝河路与锦绣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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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淝河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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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向阳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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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东路(原体委西侧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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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第十一中学(中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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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路与泰鑫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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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第十一中学(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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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点平面图见各校区展板。
二、岗位设置: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与面试。
2、面试考场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淝河路校区考生从东侧沿泰鑫路由南至北第一个大门进入;向阳路校区考生从向阳路中学北门进入;十一中校区从小学部北门进入。考生进入面试场所后,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不得互相串场交流,考生不得携带电脑、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违者按舞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按照利辛中学联盟招聘非在编教师有关规定,经组织面试考核及资格审查,现对利辛中学联盟拟聘非在编教师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期: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予以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反映。
电话:0558—8815634 881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