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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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3574446677N /202310-00011 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利辛县中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 年利辛中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9 发布日期: 2023-10-29
索引号: 12341623574446677N /202310-00011
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利辛县中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 年利辛中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9
发布日期: 2023-10-29
2023 年利辛中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29 18:39 信息来源:利辛县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 年利辛中学联盟校中小学教师
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利辛中学各处室、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 3 个资格条
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 号)的精神,确保新旧资格条件
有效衔接,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
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 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23〕27 号)
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网上申报形式,现制定《2023 年利辛
中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夯实人才基础,促进我校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更为全面、
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
遵循“实绩为先、能力为重”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
制定本方案,进而规范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以期对我校教师
队伍的可持续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 2023 年利辛
中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林晓鸣 戴德芳
副组长:学校各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
主 任:戴天栋
成 员:王飞龙 学校各相关处室负责人
三、评审范围、职数和条件等
(一)评审范围
申报对象为截止到 2023 年 1 月 1 日前入利辛中学联盟校的
在编在岗教师。
(二)结构比例
按照由县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利辛县 2023 年度岗位设
置一览表》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数字对申报人员择优推荐,超
出岗位结构比例的不予推荐。
(三)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依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
3 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 号)有关评审资格条件
执行。
四、评审细则的修订及评审办法
(一)宣传动员
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宣传 2023 年职称评审工作相关内容,并动员教职工积极参加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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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评审。
(二)评审细则
在《利辛中学 2022 年教师职称评定量化标准》的基础上,
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校情,由 2023 年利辛中学职称评审领导小
组组织进行修订,对《标准》中资格条件、业绩条件和教研科研
条件等进行权重和赋分的均衡、优化,并以其 2023 年修订版作
为我校 2023 年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的依据。
(三)报名、收卷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 日接受教师申报职称登记,同时
对教师个人纸质材料进行组卷、待审。
(四)遴选、公示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8 日,由我校职称评审小组,根据
《2023 年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进行公示,岗位结构比
例内的教师准入网上申报程序。
五、网上申报程序
自 2021 年起,我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线上和线下
材料同步申报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
审核、申报。
(一)学校推荐
由我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另,学校成立七人
审核小组,在职称评审小组的领导下由分管领导、纪委负责人、
具办人、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学校领导人数不超过审核小组人数总数的 1/3。
审核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课程表、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听课
指导主持或研讨记录、班主任等工作的分学期计划总结、校内校
际公开课材料等进行审核,给出鉴定意见,如实填写《亳州市教
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并签字盖章。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均需签订承诺书。
(二)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我校教师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22 日
下午 5:00(逾期申报功能自动关闭,将无法进行申报)。
2.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
教师个人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 http:// hrss.ah. gov.cn/ ),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专
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
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
方“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
进行登录并进行,并参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
台——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个人)》进行操作。
(2)学校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具办人)于 9 月 9 日至 9 月 15 日对本单
位申报人员线上及线下材料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上传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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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并负责上传《单位公示
证明》、《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亳州市教
师申报资格核准表》、单位推荐意见等材料。
(三)线下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之后需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交给学校,9
月 29 日由具办人统一上报至县教育局审查保管。以上材料待评
审活动结束后退回申报人,以备必要时线下核查。
线下报送材料目录见附件。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公示
为确保评审政策公开、申报指标公开、推荐过程公开、申报
材料公开(申报人名单及其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目录都要在校内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虽
有异议但经核查后无问题的方可上报,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公示的
过程性材料或者公示截图及公示情况说明。
(二)加大审核力度
学校职评领导小组和七人审核小组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标
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
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
果一律无效。
(三)完善诚信体系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
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
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 3
年。凡职称申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进行全校通报,并报
送教育局、人社局。被通报人员通报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
秀等次。
(四)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
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职称评审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
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
访工作,对反映的各类职称问题,逐级认真调查核实,不得越级
反映问题,即我校教师反映问题只能向我校纪委进行反映,按事
实清楚、定性准确的要求,确需上报的,则由学校纪委向上级有
关部门报请,学校纪委联系方式:8810263。
(五)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
通知》(亳人社函〔2023〕 38 号)要求,扎实做好继续教育工
作,保证继续教育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
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 60 学时。
(六)做好考评课工作
高级教师(含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评审,申
报当年参加由县区教育局、高新区分局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
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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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教师资格评审,申报当年参加由县教育局组织的考评课
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七)把握时间节点
2023 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我校教师网上申报
时间为 9 月 1 日至 9 月 22 日。其他时间节点,如:岗位核准表
报送、考评课实施和结果报送时间、线下材料报送时间以县教育
局通知时间为准。
业务咨询电话:8810263
附件:1.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 关于亳州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3);
3.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
4. 利辛中学 2023 年教师职称评定量化标准;
5. 线下报送材料目录;
利辛中学
2023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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