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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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高级中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高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31 发布日期: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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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利辛县高级中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高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31
发布日期: 2025-10-31
利辛高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31 17:50 信息来源:利辛县高级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可根据实际分二或三档,我校分三档发放,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其中原建档立卡及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最高标准。按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亳州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认真评议,确定本班级拟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并认真填写《亳州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

    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评议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班内公示5个工作日。

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将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经审批确认后的受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利辛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⑤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学费等费用。

    ⑥将资助资金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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