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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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3XP/202307-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名称: 利辛县土地增减挂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文号: 利财〔2023〕35号
发文日期: 2023-07-21 发布日期: 2023-07-24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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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利辛县土地增减挂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文号: 利财〔2023〕35号
发文日期: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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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土地增减挂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4 15:09 信息来源:利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土地增减挂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土地增减挂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增减挂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一)成立土地增减挂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刘长城(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雨辰(县财政局党组成员、非税中心主任)

        王登辉(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汪朝奇(县土地复垦中心主任)

  员:董前程、侯涛、张伟伟、纪艳、张丽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董前程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审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方案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自查、重点督查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是否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管理和使用土地增减挂资金,核查土地增减挂资金的账务处理是否规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是否按照规定的流程、标准使用土地增减挂资金,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拆迁安置补偿款等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督促各乡镇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整改。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核查范围包括乡镇2021年1月-2023年6月份土地增减挂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乡镇自查阶段。时间为7月26日到8月6日。各乡镇对照专项整治要求,成立工作专班,确定落实此项工作的责任人,及时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摆: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审批拨付程序是否规范以及是否有虚报冒领拆迁安置补偿金、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公费旅游等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自查结束后,于8月6日前将自查结果和问题清单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专项核查阶段。时间为8月7日到8月31日,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专项核查工作。

第三阶段为反馈整改阶段。时间为9月1日到9月15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汇总研判后,反馈给乡镇,并督促乡镇落实整改。

第四阶段为总结报告阶段。时间为9月16日到9月26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

三、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落实责任、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自查自纠、监督核查、上报整改等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对工作不扎实、不配合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2023年7月21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