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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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3XP/202305-00033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其他解读】关于《利辛县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文号: (利财〔2023〕18号)
发文日期: 2023-05-27 发布日期: 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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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其他解读】关于《利辛县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文号: (利财〔2023〕18号)
发文日期: 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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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解读】关于《利辛县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7 10:47 信息来源:利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利辛县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1139号)、《亳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亳财建〔2022〕32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利辛县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利财〔2023〕18号)。

    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是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职责和程序要求,按规定对竣工财务决算先审核、后批复。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批复的要求。依据:(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 (2)《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1139号) (3)《亳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亳财建〔2022〕328号)等规定。

    文件的起草过程:1月份,对接县直有关部门,会商文件起草前期工作;2月份——3月,启动起草工作,并不断进行完善;4月份,参照市级并与其他县区互相学习研讨制定了《利辛县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5月初,经过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以及并对全县所有县直单位和县属企业进行征求意见后,最终在5月22日印发出台了该文件。

   文件的主要内容:加强我县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办理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关资产入账或调账规范操作提供制度依据。同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复及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更好发挥项目投资效益,规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等。 

   文件的主要任务:按照市级要求及时开展此项工作,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占项目资本比例超过 50%的经营性项目决算,如有申请,及时受理按规定办理批复手续。

   为保障文件实施,我们将加强监督管理,对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单位,决算审批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办理。对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解读人: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刘咏新   咨询电话:0558-88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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