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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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6642086568/202310-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马店孜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马发〔2023〕27号
发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日期: 2023-10-15
咨询机构: 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558-29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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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马店孜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马发〔2023〕27号
发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日期: 2023-10-15
咨询机构: 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558-2900509
马店孜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5 11:04 信息来源: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马发〔202327

 

 

关于印发《马店孜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部门:

《马店孜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928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利辛县马店孜镇委员会

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2023928

 

 


马店孜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

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安环委〔20231号)《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利辛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利环委〔2023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源头管控、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全域防控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时间

秋季重点禁烧时段为925日至1025日。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条幅随处见,各村沿主干道、自然庄、村室、村卫生室等重点区域悬挂不少于30个禁烧宣传条幅,同时在各自然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广播不间断,通过村村通广播统一播放制发的禁烧宣传音频;宣传车辆循环转,实现宣传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每村安排不少于2辆宣传车,结合督查巡查工作,进庄入户、田间地头持续播放禁烧宣传音频

(二)成立组织,构建队伍

成立3个镇级应急分队,分别由镇党委副书记武险峰、镇党委委员张巍国、镇政府副镇长邵校负责。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禁烧指挥部,每村不少于2个,要求村两委干部24小时带班值守,做到“五有”(有条幅、有人员、有灭火器具、有值班表、有旋耕机)。科学划分网格,按照视野范围内300500亩范围设置一个网格,每个网格分配不少于2名巡查员,戴袖章、插红旗、有灭火器具,24小时值守,做到“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各村要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成立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伍,配齐灭火器具、旋耕机等,有条件的可以配备洒水车,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扑灭。

(三)摸清底数,配齐物资

镇农技站牵头负责组织乡、村、组三级干部进村入户,摸清群众当季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秸秆去向,秸秆堆放场(点)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措施情况等;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等。各村(社区)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特殊群体、问题村、后进村、边界村等特殊人群和重点区域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进行重点帮扶和管控。

各村要摸清玉米种植面积,各类机械数量(联合收割机、灭茬机、旋耕机、播种机、打捆机等),在全面收割禁烧前调配充分。实在调配不到的,提前向镇禁烧指挥部报告,由镇指挥部统筹调配。选好秸秆收储企业,科学设置堆场,各村925日前上报对接收储企业情况,要求签好协议、收好押金、配足机械。铁锨、扫把、灭火器等应急物资要按人手一把配备,水桶、旋耕机要按一个禁烧指挥部至少一台配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我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同时成立三个专项督查组,明确职责、分类督查。第一督查组,镇党委书记陈峰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对各村禁烧宣传氛围、禁烧网格人员在岗在位、禁烧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第二督查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对各村禁烧宣传氛围、禁烧网格人员在岗在位、禁烧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三是综合巡查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武险峰牵头,镇党委委员张巍国、镇政府副镇长邵校配合,对农机安全、秸秆堆场达标、应急物资配备、“五边”大于5平方米的秸秆堆积进行督查,同时开展火点核查和禁烧隐患排查。对各村禁烧宣传氛围、禁烧网格人员在岗在位、禁烧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

(二)奖惩兑现,压实责任

1.国家、省、市、县反馈火点,经复核属实的,按上级有关要求追责到位。

2.各村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镇包村干部是主要责任人,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包庄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被国家和省卫星监测、督查通报或全县“第一把火”的,每处火点扣10000元,并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理。

3.镇参与禁烧的干部,因私事或工作等确需离岗的,须提前报备并经同意后方能离岗。离岗半天以内的,驻村人员向镇包村干部报备,应急队人员向应急队负责人报备;离岗半天以上的,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备。督查发现未报备擅自离岗或报备未经批准离岗的,扣发当日禁烧工作补助。

4.马店派出所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过失引起火灾、故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阻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秸秆焚烧火点认定及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2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因祭祀、电路故障、机械设备和秸秆堆场防火不到位等引发,不再核减。对出现全镇第一把火、连续出现火点、火点最多的村(社区)、村书记,镇包村干部、村干部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利辛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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