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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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63W/202411-00180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利辛县巩店镇孤儿办理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29 发布日期: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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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利辛县巩店镇孤儿办理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29
发布日期: 2024-11-29
利辛县巩店镇孤儿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11-29 10:51 信息来源: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孤儿办理流程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失去父母,经户口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

 

申请材料:

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到所在派出所开具销户证明)。

办理程序

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户口簿复印件→②村委会调查落实→③镇民政办核实并填报审批表→④交镇领导签字审批→⑤报县民政局审批→⑥办理结果反馈给镇民政办。

 

标准:1100/月,按月打卡发放。

办理地点:巩店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联系电话0558-8088268  联系人:刘帅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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