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预算情况: 其中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有41个,合计金额25328.5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超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共29个项目计金额24994.2万元,分别是公安大楼和交警大队食堂物业运行劳务费260万元,指挥调度系统高清视频会议等项目建设经费564.24万元,利辛县公安局非办案类基本支出576.6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0万元,年度表彰奖励和春节、国庆(中秋)慰问金65万元,交警大队大楼运行维护费100万元,治安大队免费刻制公章、广告印刷费用248.8万元,重大刑事案件专项经费50万元,案件管理中心专项经费60万元,公安大楼运行维护维修费150万元,民警加班、执勤补贴1306.83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费2735万元,看守所经费230万元,基层所队食堂从业人员劳务费256.8万元,禁毒专项70万元,经侦专项70万元,民警、辅警伙食费754.92万元,五有保障156万元,交警大队标牌、标线400万元,民警教育训练费、体检费178.5万元,车管所经费120万元,公安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建设340万元,辅警工资及保险等费用3620.51万元,视频数据平台及智能交通系统11471万元,打击和防范邪教工作经费60万元,违法违规车辆拖移及保管费80万元,拘留所经费50万元,临时身份证、居住证、准迁证等费用120万元,特别业务费600万元,后期追加5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计金额95.23万元,利辛县智能交通及高清视屏系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95.23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部门整体预算执行率97%。
(1)年初预算40个项目:公安大楼和交警大队食堂物业运行劳务费260万元执行率38.38%,指挥调度系统高清视频会议等项目建设经费564.24万元执行率24.69%,利辛县公安局非办案类基本支出576.6万元执行率90.7%,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0万元执行率96.27%,退还取保候审金执行率100%,年度表彰奖励和春节、国庆(中秋)慰问金65万元执行率70.18%,交警大队大楼运行维护费100万元执行率97.98%,治安大队免费刻制公章、广告印刷费用248.8万元执行率66.44%,重大刑事案件专项经费50万元执行率63.1%,省级补助交警专项资金15万元执行率100%,案件管理中心专项经费60万元执行率24.97%,公安大楼运行维护维修费150万元执行率64.58%,武警中队经费43万元执行率27.21%,公安专项补助经费2万元执行率100%,民警加班、执勤补贴1306.83万元执行率92.9%,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费2735万元执行率91.8%,看守所经费230万元执行率73.32%,基层所队食堂从业人员劳务费256.8万元执行率71.02%,禁毒专项70万元执行率40.26%,经侦专项70万元执行率67.89%,民警、辅警伙食费754.92万元执行率79.85%,五有保障156万元执行率88.32%,交警大队标牌、标线400万元执行率3.53%,民警教育训练费、体检费178.5万元执行率72.21%,精神病人故意杀人案件专项经费30万元执行率47.57%,江淮义警活动专项经费6万元执行率100%,车管所经费120万元执行率56.23%,公安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建设340万元执行率0%,辅警工资及保险等费用3620.51万元执行率98.86%,报刊杂志费、民警维权基金40万元执行率41.83%,民警警务通月租费30万元执行率68.1%,2021年司法救助资金6.65万元执行率82.71%,视频数据平台及智能交通系统11471万元执行率56.53%,打击和防范邪教工作经费60万元执行率53.85%,违法违规车辆拖移及保管费80万元执行率0%,殡仪馆停尸费执行率0%,拘留所经费50万元执行率37.12%,临时身份证、居住证、准迁证等费用120万元执行率77.13%,特别业务费600万元执行率4.85%。
(2)后期追加5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计金额95.23万元,利辛县智能交通及高清视屏系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95.23万元执行率100%.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体而言,我局2022年整体支出目标基本实现,资金使用绩效良好。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如下:
(一)预算编制执行及内部控制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符合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县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结合2022年度部门履职需要和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合理分配预算资金。
二是预算执行规范。我局资金支出比较规范,资金下及时,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所提升,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效率性有所提高,符合部门预算经济性要求,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方面表现良好。
三是资产管理规范有序。2020年我局已经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清查,建立了较为完备产管理的制度,2022年在此基础上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有序进行。
四是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我局内部管理制度与工作职能衔接程度较好,相关制度规范随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完善。制定了《利辛县公安局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利辛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全县公安机关大案要案、突发案件侦破处置专项经费管理规定(试行)》、《利辛县公安局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试行)》《利辛县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利辛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利辛县公安局财务业务报销指南》》等规定。
(二)产出指标效果方面
一是强调经济性。我局“三公”经费控制率小于预算安排,绩效表现优秀,公用经费控制率大于预算安排数。2021年公安局“三公”经费支出406.78万元,较批复指标节约95.02万元,节约比率为18.94%,完成预算的81.06%。
二是强调效果性。2022年度县公安局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达成年度履职目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其中部门决算中中央转移支付的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办案业务经费1305.83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办理及重大安保执勤经费支出。2022年,全县公安机关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题主线,以“百日行动”“擂台赛”为抓手,统筹做好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战疫情、促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彰显了利辛公安的忠诚担当。
二是业务装备经费120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勤务装备294.14万元,刑事侦查技术装备381.02万元,其他专用设备购置10.54万元,枪弹款购置费62.1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280.08万元,逐年加强公安机关武器装备建设、为执法办案、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保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利辛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建设平安利辛作出了贡献,但是一些工作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推进。认真做到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坚决保障人民安宁,坚决确保队伍安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结果分析,利辛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95%,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5%,参训民警满意度达到100%,社会化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95%。
总体上讲,全局公安工作发生了深层次结构性转变,在转型升级提质上步履稳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度县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带来了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总体绩效情况良好。但是在预算编制、项目监督、财务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方面也存在一定不足,影响了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效益。具体表现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
(二)内控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还有一部分制度的落实还停留在纸面上,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三)绩效管理体系不够完善,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的程度有待提高。
我局绩效指标填报不够规范、不够准确、不够全面,绩效指标没有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的出指标不能反映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例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中的产出数量指标“保障我局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完成年度重点和中心作”仅仅是为了完成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的组织中的一项保障措施,不能反应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预计产出。